陳垣三 談林奕含事件
◎ 陳垣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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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看法律文章,看也看不懂,可是這次林奕含事件鬧得輿論界沸沸揚揚,我才去查看刑法有關性侵的條文,只有權勢性交和合意性交,卻沒有誘姦這方面的條文,女方提告也是性侵這部分,南檢花了113天,約談了當事人陳國星本人(林奕含已經身亡)、林奕含丈夫,以及閨密多人,但林奕含父母親並非告訴人,婉拒約談。
南檢比對林奕含的小說,發表的文章和日記,細心比對,最後判決陳國星並未對林奕含性侵,而是兩情相悅的合意性交,不起訴處分。
判決文說:
本案民眾告發陳O星涉有妨害性自主等罪嫌,無非以林女之著作「房思琪的初戀樂園」小說中,載有:「改編自真人真事」一語,而該小說敘及房思琪遭男主角「李國華」強迫口交之經過,進而於書中描述房思琪說服自己愛上李國華之心路歷程及陸續寫道房思琪與李國華前往旅館等處發生性行為等情節,而令閱讀者產生陳O星有無對林女強制性交產生懷疑。
「房思琪的初戀樂園」是林奕含發表的第一本小說,也是最後一本小說。在訪談中她說的很清楚:
很多人看完這個書都會說這是一個關於「女孩子被誘姦或是被強暴」的故事,然而,當然用一句話來概括這個書不是很正當的,但硬要我去改變這句話的話,我會把它改成這是一個關於「女孩子愛上了誘姦犯」的故事。
這個案件是「誘姦」,刑法沒有明文規定刑責,也不容易辨識是誘姦還是強暴。林奕含也自己辯解說:
它裡面是有一個愛字的,可以說,思琪她注定會終將走向毀滅且不可回頭,正是因為她心中充滿了柔情,她有慾望,有愛,甚至到最後她心中還有性。
這也是心理諮詢醫師的記錄裡說的,陳國星對她做愛的時候,她會「很願意滿足他的慾望,好像是她的責任,同時有一種權力感,可以安慰高高在上的對方。」因此南檢根據這些記錄,以及幾個閨密的說詞,便斷定他們是在談戀愛。
不過再回去推敲訪談中,她說的話,
所以這絕對不是一本憤怒的書,一本控訴的書。但我今天沒有要談所謂的誘姦跟強暴,因為任何人看了這個書,然後看不到誘姦和強暴的話,他一定是在裝聾作啞。
這個指控,就是林奕含父親口中常說:「很多人都在裝聾作啞。」他很無奈,一個剛成熟的女兒跟一個老男人睡覺已經夠令他蒙羞,不管是被誘姦或被強暴,他能向誰說呢?林奕含的丈夫曾經陪伴林奕含向婦女救援基金會求助,遭到閉門羹;寫書想要出版,出版社簽約了,又解約,整個社會裝聾作啞,唯一能讓她求救聲音發出去,「等待天使的妹妹們」急需要立刻拯救,只好以死明志。林奕含的父親不願提告,南檢的判決,早就在他的預料中。
司法訴訟有一個很奇怪的規定,在檢方偵查的期間,只有被告人的律師可以閱卷,這個意思是,只有被告人的律師可以跟檢方的調查人員接觸,在臺灣口口聲聲說調查不公開,但在媒體上常有八卦新聞,不知何方神聖放出來的消息。
陳國星否認他是李國華,判決文說:
然查:林女於98年底、99年初,即完成名為「初戀」、「死情書」等作品,業據證人A4、A8、A24及林女之父分別證述於卷,經勘驗證人A4所提供之該小說「初戀」之電子檔,該電子檔文件之建立文本日期確為99年間,存檔者顯示之英文姓名,經核與林女之父於偵查中所述之個人英文姓名拼字相同,故可確認該二部作品係為林女之作品。
很多人都未聽過林奕含有「初戀」這本小說,說是電子檔,而且只有她唯一個閨密(世世)擁有,不曉得南檢有沒有做過版本鑑定,辨別真假?況且世世所見證的都對陳國星有利,又最後跟林奕含鬧翻。這本小說的存在值得懷疑。
而(南檢)循此細繹該名為「初戀」之小說內容,除該書女主角之姓名亦為「房思琪」外,該書主要情節亦係以高中女學生為主角,描述與某補習班年長已婚之國文老師合意交往,嗣經其父母發現而嚴厲責罵並加以阻止,該女主角因而被迫斷離,並服藥自殺,其後亦經送至精神病院治療,該等情節除與證人A4、A8等人所述之林女與陳O星間之交往經過相若外,甚且與陳O星所述之其於林女第一次入住臺大精神病房期間,有依林女之母之要求而傳送簡訊要求斷離之內容一致。
這段論述肯定了書中的李國華就是陳國星。然後
再參以林女於該名為「初戀」之原版小說內所使用之許多文辭,亦均與「房思琪的初戀樂園」及其部落格文章中所出現之文辭相類,堪認林女所寫該名為「初戀」、字數共約5萬餘字之作品,應係「房思琪初戀樂園」之小說原始架構版本。
說到這裡也似乎認定「房思琪初戀樂園」是從「初戀」改寫的,同樣認為李國華就是陳國星。結果南檢作這樣的判決:
而該原版小說(初戀)並未見有描述任何強制之情節,且對照該文前後之脈絡鋪陳,該等性交行為之描摹,係以雙方合意交往乃至於合意性交之觀點書寫,遍觀全文亦未提及有類似於上開「房思琪的初戀樂園」中所出現之有關「房思琪」、「王姓女學生(綽號「餅乾」)」及「郭曉奇」等3人遭強制性交之情節,堪認林女嗣於106年2月間所出版之「房思琪的初戀樂園」,其內所描述之情節是否確然屬實,顯值斟酌。
所以南檢不起訴陳國星,不能怪南檢,我不懂法律,法律有法律的語言,有人說南檢的判決文留有很多迴旋的空間,但作為一個普通老百姓,看這些文字,希望一看就懂,顯然從邏輯推理這個觀點來檢驗,對我來說,似乎有點舉證錯亂的感覺。
美美也是林奕含被約談的閨密之一,她很憤慨地說,她也提供了一篇林奕含傳訊給她的短文,南檢不採信。這篇文章寫得很好,我把它抄錄在這裡,
小森的故事
跟妳講一個故事,故事有點長。很久以前,有個小女孩就叫她小森吧!小森十八歲的時候愛上了她補習班老師;十八歲以為那是愛。高中畢業某一天小森被老師強暴了。那暑假,小森失眠了一個禮拜,又陸續被強暴了幾次;小森下了一個決定,她要愛上這個老師,實實在在的愛,不然太痛苦了。她喜歡聽老師說話,但她不想要發生關係。小森陷入一種自我滿足的戲劇性,她以為偽裝的愛情可以讓自己疼痛的身體舒服一點,讓自尊變乾浸,那是對當時的她來說最輕鬆的方法,一個自言自語發作時的說法,只要老師稱讚她一句,她就飛快記到日記本裡,不能不明不白被糟蹋,小森是這麼想的,愛他,那他就可以這麼做,小森的邏輯似乎並不好,很快的。
這個affair就被小森的爸媽發現。小森被像狗一樣關起來。
小森的爸媽對他她咆哮:妳跟一個襖男人上床!小森心裡想,這應該是一句被動式,是「被」而不是「跟」,為什麼爸媽不聽完完整的故事呢?連爸媽都這樣,於是小森又下了決心,以後無論誰都不會聽見真實的故事;她不會講給任何人的。小森試遍幾乎所有自我毀傷的方式,因為沒有辦法從編織的悲裡脫身。她覺得自己是共犯,一直到二十二歲五年,小森每個晚上都做一模一樣的夢,夢境是男上女下姿勢裡女生的視點棕色的肩脖,海一樣起伏的天花板,每晚都痛到夢裡的小森以為夢之外的現實有東西在戳刺她的下體。小森遂害怕睡覺。每天半夜酗咖啡,不可能都睡,趴在桌十分鐘也夢到。小森覺得自己一定會發瘋。
小森有幾個親密的女朋友,她們在這許多年常常問她:妳還在想他嗎?小森覺得很奇怪,因為犯錯不是她,可是她老被責難。女生朋友不懂小森說她們「正常」是什麼意思。正常的意思是,跟妳發生性行為的人喜歡妳;正常的意思是,先牽手,再擁抱,然後接吻。正常的意思是,功課壓力大到倒頭就睡,甚至失眠也好。小森想要的只是一點理解而已。
直道去年小森遇見另一個女孩,就叫她S妹妹吧!S妹妹跟小森聊了很多,原來在小森之後緊接著就是S妹妹;S妹妹被那老師強暴後就休學了,她爸媽怕被大學教授欺負。有一次S鼓起勇氣在網路上講了老師的事被噓爆,而且S妹妹的老家被噴漆,S妹妹收到一封信,信裡是S妹妹學校的學妹被施虐的照片,那學妹現在在療養院,療養院與小森待過精神病院不一樣,療養院的俗稱就是瘋人院。
至此,小森又陷入不可自拔的痛苦,再次休學了,小森發現她不能夠再用愛情悲劇來自我欺騙了必須面對現實了,但實在好髒好髒。小森常常覺得自己身體髒掉了,連心也髒了。她當初以為讓自己輕鬆的說法,其實是最殘酷的法,是自尊讓她選擇這樣的法,待在老師身邊,天天被他強暴,然後告訴朋友:我們在一起。
這是什麼自尊心啊!
小森確實愛過老師,但那是從犯對主犯的愛,自尊心讓小森從愛情悲劇故事脫身後又進入受害者的自責結。這許多年小森的爸媽監視她,用語言鞭笞她,小森的朋友規勸她,輔導她,但沒有人聽她說完全部的故事。
故事先到這。
舉證的偏頗,是辦案的隱憂。
目前法界流行一種口號,所謂「無罪推定」。
從一開始很多人都知道,這個案子辦到最後,陳國星一定安然下樁,果然如此,老婆原諒了他,女兒自殺也獲救了,他希望大家放了他,放了他家人,讓他家人能夠過著不再被騷擾的生活。
回過頭來看林奕含的丈夫,林奕含父母親,那位臺南怪醫師(對不起我是沿用媒體的稱呼),至今仍然休診,其悲痛可想而知;而林奕含的母親,只因林奕含說:「我們家裡什麼教育都有,就是缺少性教育。」「騷,」就被拿來說三道四。拜托,人家辛辛苦苦養了一個女兒,好不容易活到26歲,就這樣走了,而在成長的過程中又遭遇這種說出來也沒有人在乎的羞恥,反而被罵搶人家老婆的小三,情何以堪!喜歡說長論短的人,又說林奕含的丈夫是回收業者,如果是你,也該設身處地想想:
Till it happens to you,
Till you are standing in my shoes,
You do not know how it feels.
20176-09-11
美與醜
林奕含在寫《房思琪的初戀樂園》的時候,思想一直繞在一個主題「誘姦」,並且設定兩個年紀和背景相仿的女孩,一個叫做房思琪,一個叫做劉怡婷,她們的嗜好、才智不相上下,唯一不同的只是臉蛋兒。一個眉目清秀,一個臉上有麻點,林奕含要問的是臉蛋兒是不是就決定一個女人的命運?
房思琪和劉怡婷住在同一棟大樓,同在伊紋姊姊的家裡玩,兩人都喜歡文學,伊紋姊姊對文學有相當的涵養,引導她們唸了不少文學小說。有一天這棟大樓又搬進來一家人, 是敎國文的補教名師李國華,以及他太太和女兒。房思琪和劉怡婷兩人都對老師很崇拜。李國華卻只看上了房思琪,便說要教教她們作文,兩個都教,個別教,後來慢慢地疏遠了劉怡婷。
房思琪很愛老師,劉怡婷也很愛老師,兩人爭風吃醋,下面一段文字描寫得很生動,
妳爲什麽哭?怡婷,如果我告訴妳,我跟李老師在一起,妳會生氣嗎?什麽意思?就是妳聽見的那樣。什麽叫在一起?就是妳聽見的那樣。什麽時候開始的?忘記了。我們媽媽知道嗎?不知道。你們進展到哪里了?該做的都做了,不該做的也做了。天啊,房思琪,有師母,還有晞晞,妳到底在幹嘛,妳好噁心,妳真噁心,離我遠一點!思琪盯著怡婷看,眼淚從小米孵成黃豆,突然崩潰、大哭起來,哭到有一種暴露之意。喔天啊,房思琪,妳明明知道我多崇拜老師,爲什麽妳要把全部都拿走?對不起。妳對不起的不是我。對不起。老師跟我們差幾歲?三十七。天啊,妳真的好噁心,我沒辦法跟妳說話了。
另外有一段經常被人引述,想用來使李國華入罪的有力證據,不妨抄錄在這裡看看。
藍字:「我必須寫下來,墨水會稀釋我的感覺,否則我會發瘋的。我下樓拿作文給李老師改。他掏出來,我被逼到塗在牆上。老師說了九個字:『不行的話,嘴巴可以吧。』我說了五個字:『不行,我不會。』他就塞進來。那感覺像溺水。可以說話之後,我對老師說:『對不起。』有一種功課做不好的感覺。雖然也不是我的功課。老師問我隔周還會再拿一篇作文來吧。我擡起頭,覺得自己看透天花板,可以看見樓上媽媽正在煲電話粥,粥裡的料滿滿是我的獎狀。我也知道,不知道怎麽回答大人的時候,最好說好。那天,我隔著老師的肩頭,看著天花板起伏像海哭。那一瞬間像穿破小時候的洋裝。他說:『這是老師愛妳的方式,妳懂嗎?』我心想,他搞錯了,我不是那種會把陰莖誤認成棒棒糖的小孩。我們都最崇拜老師。我們說長大了要找老師那樣的丈夫。我們玩笑開大了會說真希望老師就是丈夫。想了這幾天,我想出唯一的解決之道了,我不能只喜歡老師,我要愛上他。妳愛的人要對妳做什麽都可以,不是嗎?思想是一種多麽偉大的東西!我是從前的我的贋品。我要愛老師,否則我太痛苦了。」
紅字:「爲什麽是我不會?爲什麽不是我不要?爲什麽不是你不可以?直到現在,我才知道這整起事件很可以化約成這第一幕:他硬插進來,而我爲此道歉。」
這就是房思琪愛老師,不顧一切,把未來的人生完全奉獻給老師的心理背景,他們在戀愛嗎?表面上,她是在戀愛,事實上,她是將就,而強迫自己愛上老師,否則太痛苦了。
劉怡婷在房思琪的日記裡讀到:「如果不是劉墉和影劇版,或許我會甘願一點。比如說,他可以用闊面大嘴的字,寫阿伯拉寫給哀綠綺思的那句話:『你把我的安全毀滅了,你破壞了我哲學的勇氣。』我討厭的是他連俗都懶得掩飾,討厭的是他跟國中男生沒有兩樣,討厭他以爲我跟其他國中女生沒有兩樣。劉墉和剪報本是不能收服我的,可惜來不及了。我已經髒了。髒有髒的快樂。要去想乾淨就太苦了。」
老師約她見面的時候,既興奮,又憂慮,埋在衣櫃裡千頭萬緒,可不能穿太漂亮了,總得留些給未來。又想,有未來嗎?出門的時候房媽媽告訴她,老師在轉角路口的便利商店等她,並也沒叮囑她不要太晚回家。
天下著雨,她坐進計程車,老師看上去是很喜歡她的樣子,微笑起來的皺紋也像馬路上的水窪。
「記得我跟妳們講過的中國人物畫歷史吧,妳現在是曹衣帶水,我就是吳帶當風。」
「我們隔了一個朝代啊。」
老師突然趴上前座的椅背,說「妳看,彩虹」。
而思琪望前看,只看到年輕的計程車司機透過後視鏡看了他們一眼,眼神像鈍鈍的刀。他們之間的距離就像他們眼中各自的風景一樣遙遠。計程車直駛進小旅館裡。
李國華躺在床上,頭枕在雙手上。思琪早已穿好衣服,坐在地上玩旅館地毯的長毛,順過去摸是藍色的,逆過來摸是黃色的,那麽美的地毯,承載多少猥褻的記憶!她心疼地哭了。
「我只是想找個有靈性的女生說說話。」
「自欺欺人。」
「或許想寫文章的孩子都該來場畸戀。」
「藉口。」
「當然要藉口,不藉口,妳和我這些,就活不下去了不是嗎?」
李國華心想,他喜歡她的羞惡之心,喜歡她身上沖不掉的倫理,如果這故事拍成電影,有個旁白,旁白會明白地講出,她的羞恥心,正是他不知羞恥的快樂的淵藪。射進她幽深的教養裡。用力揉她的羞恥心,揉成害羞的形狀。
很多片段的描述,顯示出老師不是真心愛她,是在玩她,是在摧殘荳蔻年華的少女為來的人生,就像一朵含苞待放的牡丹花被摘下來,插在花瓶裡,枯萎了,便往垃圾桶丟。
房思琪的命運就是如此。
這是老師愛她的方式。
後來房思琪會發瘋有一個不可忽略的因素,就是老師高高在上很有權勢,作賤她,使她覺得卑劣。他老喜歡掏出他的陰莖讓她含,他站着,她跪著,那是什麼意義?他躺著,她俯下頭,吸吮著,又是什麼意義?這兩個姿式,書裡都提到,另一個更羞辱人的作法,把精子射到臉上,致使真人的房思琪,隨時隨地,只要閉起眼睛,不管是躺著,或趴著,數萬萬隻的精蟲在她眼前蠢動。
林奕含感到她對她父母,對她丈夫最為對不起的是她覺得她很髒,她所受的羞辱,她自己的屈辱,對誰說都沒有用,「有話無地講」,沒有人聽她說出完整的故事,她是被姦,不是跟老藍男上床。
房媽媽親自送女兒房思琪「羊入狼口」,事情發生後,仍未察覺,後來發現就用很難聽的話罵罵她,讓她被創傷的心裡瘡疤更加擴大!
李國華把房思琪當作流鶯,到處找小旅館做愛,老師喜歡看她在床上的浪,她浪了,他以為She enjoys what he is doing.,她快樂,他也快樂。
她的快樂是一個不是不愛的天堂。她不是不愛,當然也不是恨,也決不是冷漠,她只是討厭極了這一切。他給她什麽,是爲了再把它拿走。他拿走什麽,是爲了高情慷慨地還給她。一想到老師,房思琪便想到太陽和星星其實是一樣的東西,她便快樂不已,痛苦不堪。李國華鎖了門之後回來吮她的嘴:妳不是老問我愛不愛妳嗎?房思琪拔出嘴以後,把鐵湯匙拿起來含,那味道像有一夜她睡糊了整紙自己的鉛筆稿,兩年來沒人看沒人改她還是寫的作文。
他剝了她的衣服,一面頂撞,一面說:問啊!問我是不是愛妳啊!問啊!完了,李國華躺下來,悠哉地閉上眼睛。思琪不知道什麽時候又穿好了衣服,像是自言自語說道:「以前伊紋姊姊給我們唸百年孤寂,我只記得這句──如果他開始敲門,他就要一直敲下去。」李國華應道:「我已經開門了。」思琪說:「我知道。我在說自己。」李國華腦海浮現伊紋的音容,心裡前所未有地平靜,一點波瀾沒有。許伊紋美則美矣,他心裡想,可自己從沒有這麽短時間裡兩次,還是年紀小的好。
李國華一直換床位,使她的身體認不得床,使她沒有他陪睡不著。他帶她去一個最經典的地方──臺北萬華區龍山寺附近的小旅館。老一輩的人都知道那是什麼地方,暗娼遍佈,即使現在流鶯出沒,禁也禁不了。
龍山寺處處都是文字,楹柱所有露出臉面的方向都被刻上對子或警句。隸書楷書一個個塊著像燈籠,草書行書一串串流下來像雨。有的人乾脆就靠在楹柱上睡著了,她心想,不知道是不是那樣睡,就不會作噩夢。有的人坐在階梯上盯著神像看,望進神像的大龕,大龕紅通通像新娘房,人看著神的眼神不是海浪而是死水。牆上在胸口高的地方有浮雕,被陽光照成柳橙汁的顔色,浮雕著肥肥的猴子跟成鹿,刻得闊綽,像市場的斤肉,彷彿可以搖晃、牽動。李國華手指出去,開口了:妳知道吧,是「侯」跟「祿」。又開始上課了。一個該上課時不上課而下課了拼命上課的男人。她無限快樂地笑了。手指彈奏過雕成一支支竹子的石窗。他又說:這叫竹節窗,一個窗戶五支,陽數,好數位。忠孝節義像傾盆大雨淋著她。
走過寺廟管理員的門,門半開著,管理員嘴巴叼著一支菸,正在瀝一大桶的醃龍眼,手抱著一個胖小孩似的,把桶子夾在大腿間。這裡人人都跟著煙走,只有他的煙是香菸的煙。一如老師對她講授牆上貞潔中正的掌故,這一切,真是滑稽到至美。
她問他平時會不會拜拜?他說會。她用嘴饞的口吻問,爲什麽今天不呢?他說心態不適合。思琪心想:神真好,雖然,妳要神的時候神不會來,可是妳不要神的時候,祂也不會出現。
她開口了:老師,你愛師母嗎?他用手在空氣中劃一道線,說,我不想談這個,這是既定的事實。她露出緊緊壓著出血傷口的表情,再問了一次:老師,你,愛師母嗎?他拉了拉筋,非常大方地說了:從很年輕的時候,很年輕,十八九歲的時候,她就對我很好,好到後來每個人都指著我的鼻子說你要負責,我就負責,負責娶她。停頓一下又繼續說:可是人是犯賤的動物,愛就是愛,不愛就是不愛,像今天有人拿槍指著我我還是喜歡妳。她說:「所以沒有別的女生。老師你的情話閒置了三十年還這樣。不可思議。」思琪幽深的口氣讓李國華恨不能往裡頭扔個小石子。他回答說:「我是睡美人,是妳吻醒它們的。」他一面心裡想:我就知道不能同時兩個人在臺北,要趕快把郭曉奇處理掉。
出來之後,思琪再往後望寺廟一眼,他講解說飛簷上五彩繽紛的雕塑叫作剪粘。她擡頭看見剪粘一塊紅一塊黃,魚鱗地映著陽光。她想,剪粘這名字倒很好,像一切民間故事一樣,把話說得不滿而足。
回到小旅館,小小的大廳散放幾張小圓桌。有一張被佔據了,一男一女面對面坐著。桌底下,男的牛仔褲膝蓋大開,球鞋的腳掌背翹在另一個腳掌背上。那女人的一隻腳伸進男的雙腳間,給輕輕含在那裡。只一眼也望見女的踝上給高跟鞋反覆磨出的疤痕。思琪一看就對這個畫面無限愛憐。知道老師不要她注意別人,怕她被別人注意,看一眼就上樓了。還是大廳裡的愛情美麗。
他一面說:我要在妳身上發泄生活的壓力。這是我愛妳的方式。這人怎麽多話成這樣。她發現她聽得出他講話當中時常有句號,肯定不已的樣子。老師嘴裡的每一個句號都是讓她望進去望見自己的一口井,恨不能投下去。她抱著自己釘在地板上,看他睡覺。他一打呼,她可以看見他的鼻孔吹出粉紅色的泡泡,滿房滿室瘋長出七彩的水草。思琪心想,我心愛的男人打呼嚕好美,這是祕密,我不會告訴他的。
促使房思琪發瘋的因素不只這些,她覺得做愛的地方不適宜,她會拒絕,而他把她弓起來抱到床上。「思琪像只毛毛蟲蜷起身來,終於哭出來:今天沒辦法。爲什麽?這個地方讓我覺得自己像妓女。妳放鬆。不要。妳看我就好。我沒辦法。他把她的手腳一隻一隻掰開,像醫院裡看護士爲中風病人做複健的樣子。」
李國華自認為他是學文學的人,學文學的人要有知音,他很寂寞,他跟寂寞和平共處已經很久了,是房思琪低頭的樣子敲破了它,他在愛情是懷才不遇,遇到了她。「那麼老師愛我嗎?」「當然愛,即使在一萬個人中,我也會把妳找出來。」
甜言蜜語,套上文學套子,要的是什麼?他不只是愛房思琪一個人,她還愛過郭曉奇、王餅乾,愛過了後,不愛了,就用很絕情的手段,把她們甩了。最後房思琪也遭到同樣的命運,她發瘋了。
李國華是用這個方法休了她,「把腿打開。不要。不要逼我打妳。」他用童軍繩捆綁她,這裡打單結,那裡打平結。她的手腳像溺水。該露的要露出來。這裡再打一個八字結,那裡再打一個雙套結。她的手腕腳踝被繩子磨腫。像螃蟹一樣。不能固定脖子,死了就真的不好玩了。
房思琪的呼叫聲蜂擁出臟腑,在喉頭塞車了,就是這個感覺。盯著架上的書,開始看不懂上面的中文字。漸漸聽不到老師說的話,只看見口型在拉扯,像怡婷和她從小做的那樣,像岩石從泉水間噴出來,靈魂要離開身體,忘記現在的屈辱,等她再回來的時候,她又會是完好如初。
完成了。房媽媽前幾天送我的螃蟹也是綁成這樣。李國華謙虛地笑了。溫良恭儉讓。溫暖的是體液,良莠的是體力,恭喜的是初血,儉省的是保險套,讓步的是人生。
這次,房思琪搞錯了,她的靈魂離開以後,再也沒有回來了。
過幾天,郭曉奇家的鐵卷門被潑了紅漆。而信箱裡靜靜躺著一封信,信裡頭只有一張照片,照的是螃蟹思琪。
是不是房思琪長的美才會李國華選上?劉怡婷接到從警察局領回了房思琪,然後約李國華,讓她去他的小公寓。
見面,劉怡婷馬上開口說:「房思琪瘋了。」
「爲什麽會瘋?」
「她瘋了啊?」
「喔,我不知道,好久沒聯絡她了,妳找我就是要問這個嗎?」
李國華的口氣像一杯恨不能砸爛的白開水。
「老師,你知道我告不了你的,我只是想知道,思琪,她爲什麽會瘋?」
李國華坐下,撫摸鬍渣,他說:「她這個人本來就瘋瘋顛顛的,而且妳有什麽好告我呢?」李國華笑咪咪的,愁胡眼睛瞇成金魚吐的小氣泡。怡婷吸了一口氣,「老師,我知道你在我們十三歲的時候強暴思琪,真的要上報也不是不可以。」李國華露出小狗的汪汪眼睛,他用以前講掌故的語氣說:
「唉,妳沒聽我說過吧,我的雙胞胎姊姊在我十歲的時候自殺了,一醒來就沒了姊姊,連最後一面也見不到,聽說是晚上用衣服上吊的,兩個人擠一張床,我就睡在旁邊,俗話說,可惡之人必有可憐之處。」
劉怡婷馬上打斷他的話說:「老師,你不要跟我用佛洛伊德那一套,你死了姊姊,不代表你可以強暴別人,所謂可惡之人必有可憐之處,那是小說,老師,你可不是小說裡的人物。」
李國華收起了小狗眼睛,露出原本的眼睛,他說:「瘋就已經瘋了,妳找我算帳她也不會回來。」
劉怡婷一口氣把衣褲脫了,眼睛裡也無風雨也無晴。
「老師,你強暴我吧,像你對思琪做的那樣,我要感受所有她感受到的,她對妳的摯愛和討厭,我要作兩千個晚上一模一樣的噩夢。」
「不要。」
「爲什麽?拜託強暴我,我以前比思琪還喜歡你!我要等等我靈魂的雙胞胎,她被你丟棄在十三歲,也被我遺忘在十三歲,我要躺在那裏等她,等她趕上我,我要跟她在一起。抱住他的小腿。」
「不要。」
「爲什麽?求你強暴我,我跟思琪一模一樣,思琪有的我都有!」
李國華的腳踢中劉怡婷的咽喉,劉怡婷在地板上幹嘔起來。「妳撒泡尿照照自己的麻臉吧,死神經病母狗。」把她的衣物扔出門外,怡婷慢慢爬出去撿,爬出去的時候感到金魚的眼睛全凸出來抵著缸壁看她。
小說辦案
感情糾紛,是非曲直,本來就很難論斷。近年來師生戀層出不窮,有的終成眷屬,有的始亂終棄。二十多年前師大有一件性侵案,一位研究所男教授與女研究生的曖昧關係,法官判決男教授有罪,以60 萬巨額賠償,私下和解。不料沒過多久,男教授之妻,反控女研究生妨害家庭,罪狀成立,又討回了60 萬。一時教育界竊竊私語,這一判決給了狼師一顆定心丸,幾乎是在鼓勵狼師作案,師大真的又出現幾起誘姦案,致使母親教女兒要注意師大的三匹狼或五匹狼,卻不提防身邊早就對女兒虎視眈眈的所謂「良師」。
沒想到,狼群不僅在師大研究所出沒,連補習班也有狼縱出現,專對一些青春少年下手,他們稱之為選妃。
一旦被勾引到,立刻破處,利用少女的羞恥心和家長保守的倫理觀念,讓少女不敢張聲,像這種男歡女愛的勾搭事晴情發生,家長根本不敢循法律途徑解決,怕醜事傳開,家門受辱。不曉得哪一位聖人發明了一個良策叫做「遮羞費」,替這些誘姦者開了一帖逃脫法律制裁的良劑,用錢補償女方的名譽損傷,雙方就可以和解了事。
李國華就用這一招,想把房思琪甩開,桌上擺了10萬元要她收下,但她不肯收,李國華便使出一個絕招,把她綁成螃蟹,溫良恭儉讓,拍照存證,用來威脅女方家長。
好友秋林寫過一篇短篇小說叫做〈生米煮成熟飯〉,描寫一個外表姣美,心地善良的女孩,被隔壁壞男人性侵而懷孕,結果地方頭人,出面和解,硬逼少女嫁給性侵者。當年這類事情層出不窮,街頭巷尾,常被好事者拿來作為飯後的談助。
記得老作家廖清秀也寫過類似的故事,在他的中篇小說〈盜娼之家〉裡,敘述一個16歲左右的女孩,去有錢人家裡幫傭,男主人看上她的姿色,年輕好騙,把她搞大肚子,被女主人發現,把她丈夫拖去女傭家,幫女庸遮羞,也替自己斷了後患給了一筆錢,足夠買一棟平房。
時代變了,這種事居然有人敢對簿公堂,由律師去口水戰,爭取最大利益;可見社會對性的觀念也越來越開放,男女之間發生性關係的年齡逐年下降,校園或補習班,成為狼師獵豔的樂園,騷擾事件,時有所聞,但校方為了維護校譽,補習班怕招不到學生,不是視若無賭,就是裝聾作啞,把事情掩蓋起來,讓消息不能外洩,所以才有女性大學生以遊行的行動,高喊著:「我要性高潮,不要性騷擾!」對社會表達她們的心聲,以突顯著這個問題的嚴重性,結果有些人士,自以為清高,卻嗤之以鼻,認為這是女性主義者,想出風頭,步出校園向社會鼓噪。
在那個年代,就我個人而言,對「性騷擾」這個議題毫無觀念,學校有學校的「不成文法」,用來規範男老師不能跟女學生單獨相處,也有學校不聘年輕未婚的男老師。雖然如此,師生戀照樣發生。
在林奕含所寫的文章裡面,提過她要北上就讀,母親再三叮嚀,千萬不能接近師大的狼群,卻把她送給補教名師陳國星,因而受到狼吻,害她悔恨終生。
,他覺得自己很髒「他吻了我,但我並未吻他;他做了我,但我沒有做,」想提出控告,卻告訴無門。如媒體報導,2014年在她未婚夫陪同下,前往救援婦女的基金會尋求法律協助,碰了軟釘子。律師告訴她說:「日子過了那麼久,蒐證困難,不可能告贏。」令她大失所望。
根據她生前在臉書上和在網誌上所寫的文章,記載了2008年8月10日那一天,可能是她跟老師定情的日子。她埋在衣櫥裡,選衣服,是要選最漂亮的,還是留著未來穿,然後她想「有未來嗎?」既興奮,又疑慮。隔天她開始癲癇,哭個不停,以後整個人都變了。
她在日記上說:「2008年8月8日父親節是我人生最快樂的日子。」
從此人生被扭曲,陷入了暗無天日的深淵。
到底發生了什麼事?
林俊憲說,林奕含高二到高三的暑假,也就是17歲時,被陳國星邀請到美術館看展覽,之後就前往陳國星的小公寓,極有可能在該處遭到誘姦。通聯也證明陳國星確實打電話給林奕含,內容不得而知,偵查不公開,外面的人不知道葫蘆裡裝了什麼藥?
但陳國星不承認他跟林奕含發生行為是在那個時候,延遲到2009年6月到10月間,那時林奕含已經18歲,北上就讀北醫。
〈進學解〉裡描寫他們見面,總是縱慾狂歡,瘋狂到日夜顛倒,並且露骨地說出他們做愛的情形。他「一面唸《詩》,一面插著蒹葭。抽出來,蒹葭沾著白露。白露如落日,滿面通紅。夙夜匪懈的白露,血色的白露,時差的白露。有鐘擺夜光著在她體內敲出正午的鐘點,她的身體一向乖巧,臟腑迷惑,筋膜鼓譟,它們不知道是誰遲到又早退。臟器一個挨著一個,拖累她,錨墜她,把她從公寓陽台翻覆,潑下去。她的身體裡一定很暗。」
上課才上了兩個禮拜,她只好休學。
後來她的行蹤被她父母發現,雙方在臺北喜來登大飯店談判。
林炳煌夫婦痛罵陳國星:「為人師表卻不知倫理,連未經世事的女學生都不放過!」卻激怒了陳妻,怒斥林奕含明知老師有家室,還愛上他,還說,「這裡只有我有資格提告」,揚言若無法給她一個交代,就要控告林奕含「妨害家庭」,還逼林奕含下跪道歉,林奕含真的下跪道歉。
這則新聞是在林奕含自殺身亡後,她父母哀痛之餘,透過遊擊出版社發表聲明,指明《房思琪的初戀樂園》是真人真事改編的,故事中的李國華就是陳國星,網友也搜出補教名師陳國星疑似為加害人,媒體才爆料的,已經是8年前的事了。
接著媒體大篇幅報導林奕含的不幸,遇人不淑,以及陳國星種種惡行,很多人罵他狼師。沒想到,臺南市社會局卻指令出版社、媒體倘若揭露性侵受害者個資,將研議開罰,一時輿論嘩然,後來傳出是衛福部向臺南市社會局施壓。
臺南市長立刻指示社會局第一時間與家屬聯繫,希望提供必要的協助與關懷;警察局也成立專案小組,由刑大主導追查,婦幼隊、科偵隊等專業警力從旁協助,希望能釐清還原相關狀況。指示市政府相關單位查明真象,並且對台南的女兒,表示哀悼。
除此之外,教育局也主動為學生的安全嚴格把關,加強平日補習班的稽查,對於教師身份進行核對,並且呼籲業者善盡性平案通報責任,以有效杜絕狼師。
教育局還建議中央將不適任教師資訊管理平台之通報對象,納入補教業者教師,透過修法,讓補教老師採取實名制,建立杜絕狼師的相關機制。
司改國是會議在律師賴芳玉、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紀惠容、台大教授劉淑瓊、交大教授林志潔、保護官林以凡等人提案下,通過通姦除罪化,廢止《刑法》第239條通姦罪,並決議若將來立院無法廢止此罪,應修改為「告訴不可分」,不能僅控告第三者而不告配偶,賴芳玉說,此決議可確保性侵案被害人性自主權與告訴權。
這項建議,有沒有送到立法院,不得而知,有一種說法是,送到了立法院卻被某立委丟在抽屜裡睡覺,簡單地說,還未立法。
舊法未改,法官照判。
台南藝術大學有一名劉姓女助理,與同校饒姓男老師師生戀,發生了性關係,女生以懷孕為由,逼男老師跟師母離婚,男老師向妻子坦承這段戀情,並辭去教職。
師母便向台南地方法院提告,女生被依妨害家庭相姦罪判7個月徒刑。女生心有不甘,事後寫一篇短篇小說,訴說這段戀情,在網誌上說,她曾想自殺,但她撐過來了、林奕含卻沒有。
沒有人關心這名劉姓女助理的遭遇,更不用說她的痛苦,她理解林奕含每天含淚工作八小時,完成《房思琪的初戀樂園》的苦心。
然而輿論並非一面倒撻伐陳國星,有一位「高級外省人」郭冠英跳出來說話,奚落,嘲笑賴清德所說的話,「死了一個臺南女兒全臺灣有什麼好悲痛的,我就不悲痛,我悲痛的是,長得好好的女孩子為了這件事走不出來。」他又說:「我碰到一個未成年女生,我可能也會被她誘惑,這個是常有的事嘛,你過了十年,過追訴期,加上這個女的已經去世了,」性侵,沒有捉到性侵就不犯法。「我就是沒有這個機會找16歲漂亮女生,我只是沒有這個機會,我感到很難過而已,能者多勞嘛!」稱讚陳國星是個堂堂男子,富而多金,多玩幾個臺灣小女生,是他的本事。
接著劉毅也發信挺陳國星,信是這樣寫的,
當你看到一個路人有難,你一定會協助他。當你看到你的朋友受到了不白之冤,你是不是要挺身而出協助他?這是做人的基本原則,也是你的機會,助人為快樂之本啊!這種快樂是金錢買不到的。諺語說:A friend in need is a friend indeed.(患難見真情。)希望你們和老師一樣,為了朋友,一定要仗義直言,置生死於度外。那麼多人受到媒體的影響,把陳興老師當作「狼師」,所謂「狼師」就是長期的性侵犯,這種未經證實的指控太嚴重了!我把握機會,第一個時間站出來,我引以為榮。(I take pride in myself.)做朋友,就要讓人覺得(Be reliable.)」
不過網民的肉搜,以及撻伐,畢竟喝止了那些想挺身護陳國星的人,陳國星神隱了10天,才委託律師發表聲明。
他否認他神隱,他說他沒有逃亡,也沒有湮滅證據,只靜待司法調查。他指責林奕含的小說,時空錯亂,情節跳脫,以幻想的手法書寫,並非自傳。書中的李國華姦淫虐待,壞事作盡,他不是李國華。
又說林奕含16歲就患有嚴重的憂鬱症,之前他們從未謀面,是在2009年2月林奕含學測滿級分,才由補習班安排參加加強輔導課,只在堂上見面。到了2009年8月初,兩人才開始交往,僅僅兩個月;她父母知悉後,要求分手,他妻子選擇原諒,這段關係就此劃下休止符。
為了遏止媒體對他不利的報導,委託律師發函,要求更正,全文如下:
主旨:為代當事人陳國星先生請 貴司更正不實報導,詳如說明,請查照。說明:
一、本件依當事人陳國星委任意旨辦理。
二、據陳國星委稱:
(一)蘋果日報於民國(以下同)106年5月25日A7版要聞及網站刊登標題『飯店談判,傳嗆告妨害家庭』、『陳星妻逼跪林奕含崩潰』,指述『因林家雙親責怪陳星,激怒了謝如玉,她揚言控告林奕含妨害家庭,還逼迫林奕含當場下跪道歉,此舉是導致林奕含精神崩潰主因』
(二)本人於106年5月9日發表聲明稿後,雖媒體上各方爆料及坊間傳聞未曾間歇,本人仍低調配合司法調查而不予回應,惟本人妻子見聞系爭不實報導崩潰痛苦,實情係本人妻子當年在飯店面對林家父母責備時沈默不語,過程中只質問本人『你愛我還是愛她』,甚至一度想退出婚姻成全二人,但誠如本人106年5月9日聲明稿所述最終林家父母要求分手,本人妻子選擇原諒,絕無報伊被激怒後嗆告妨害家庭及逼跪道歉等情。
(三)本人尊重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之偵查程序,同意不對外透露偵查案情,故無法多言。希冀媒體亦能重視南檢日前已呼籲放話者應適可而止,切勿未經合理查證即率為刊載散佈為禱。」
三、爰代函達如上。
對照兩份聲明,後來的這份聲明,多了他妻子的寬宏大量慈悲為懷的描述:談判過程中,林家父母責備他時,他妻子沈默不語,只質問他:「你愛我還是愛她,」甚至一度想退出婚姻,成全二人。
真是大愛!
不過我說這些聲明都是法律文章,對實情是有隱瞞,只是林家父母隱忍喪女的悲痛,不提告,隨陳國星的律師烏白謅,媒體的報導不會無所據,消息有一定的來源,只是碰到官司,鮮少有人敢出來作證。
陳國星的五點聲明,早就被網友罵翻了,
「你身敗名裂,她香消玉殞。」
「原來和你女兒同年齡層的婚外情叫做交往,請你不要侮辱交往這兩個字好嗎?」
「好一個國文老師,把學會的國文拿來玩弄文字遊戲。」
「感謝律師幫你擬稿,史上最沒有誠意的聲明。」
「有高人指點,與誘姦相比,婚外情來得最輕,反正死無對證。」
南檢以無罪推定來辦案,用心良苦,好歹工作人員花了113天,傳訊證人共34人,其辛苦可想而知。南檢襄閱主任檢察官說,他比對《房思琪的初戀樂園》與《初戀》用功的程度,相較於在學唸書,有過之而無不及,他辦案夠認真了,對於陳國星不起訴處分已經作了最公正的判決。
我是小說辦案,只能根據林奕含的小說,網誌上的日記,以及評論者的文章作論據,陳述的論點若有偏頗,敬請見諒!
最後看一看林奕含父親的四點聲明如下 :
一、請不要再將作品內容和作家經歷百分之百地劃上等號。
二、這幾天來,大家為奕含做的所有努力,我們都有看到,非常非常感激!
三、奕含本來可以為人女、為人妻、為人母的美好一生,就是我們夫妻倆,餘生拼命也要為台灣每一個小女孩做到的事。
四、如果大家疼惜不捨奕含,請記得她的遺願:是預防!是不要再有第二個房思琪!而不是究責任何個人!
再看一看林奕含父親訊息全文:
含含,今天是妳頭七回家的日子,還記得三月中妳生日時,比比、貓貓、哥哥和妳的LINE嗎?
含:收到蛋糕了,好好吃哦,謝謝貓貓比比哥哥!我從來沒吃過那麼好吃的蛋糕!而且好漂亮!
哥:我也有阿糕
含:為啥哥的有草莓!可惡
貓:他一塊、你一盒,不要嫉妒只有一顆草莓的人。
比:怎麼都沒提到比送的貴鬆鬆的馬卡龍呢?
含:有啦!今天吃了一顆馬卡龍,好好吃喔,剩下的要很珍惜很珍惜的吃!謝謝比比
貓:寶貝兒子女兒,我永遠擁抱著你們,一如你們心裡永遠有我。
孩子!不要說對不起!妳說,要比比(爸爸)、貓貓(媽媽)、哥哥永遠記得妳可愛的樣子,我們會的!孩子!以後要好好睡,不要再有惡夢了喔…
再次小說辦案
網誌上有很多人爭辯,南檢對陳國星不起訴處分的判決,合不合乎公平正義?合不合乎民意?
有人提出三點疑問
1、一切的開始,是從陳國星先打電話給林女的。雖然不知道陳國星用什麼方法取得林女的電話,之前有人爆料說是林女倒追,可能純屬抹黑;林女已經過世,無法自我辯護。
2、雙方第一次性交時間,陳國星方面說法和其他證據、證人有明顯落差,最後檢方選擇不採信陳國星的說法9月以後,而傾向採信其他證人與林女部落格文章所述的8月,南檢也懷疑陳國星是不是刻意迴避第一次性行為如何發生的偵查。
3、證人,世世,在不起訴書所述:見過林女與陳國星約三、四次,即分別在臺北華山文創園區、信義誠品和談判時的喜來登飯店。
其中檢方較不尋常的,在法律文書中,採用了語意模糊的筆錄,應該出現的模糊陳述,檢方會這樣寫,必有深意,所以查了一些當時的報導,果然,發現還有一個和林奕含、世世、陳國星,連在一起的名子,「培培」被遺忘了。
以下節錄蘋果日報當時有關的報導:
「在《小公寓純愛故事》裡,林奕含寫休學後住在疑似陳國星台北的小公寓裡,老師出去工作時,林女就看DVD,因為關在小房間裡,林女無法寫作;之後林女發現男人另有女友,林女帶著好友世世,四人在餐廳裡談判,那男人說「我愛妳,但我也愛培培。」這句話重傷了林奕含,雖然又過了六、七年,但他彈奏她的身體,念一百次她的名字,「這樣就能蟲一樣的永遠鑽進妳心裡。」
所以檢方如果可以找到世世,並且林、世世、陳、培培,會面的地點就在信義誠品的話,應該還可以找到培培才對。關心林奕含案的人應該都知道,「培培」其實是一個重要的關鍵人物,並且極可能是一個未曝光的性侵受害者,據林奕含在臉書上的遺作,「進學解」透露:「後來,你對她說了一句話,那話像個剛粉刷、沒有門的房間,牆壁白得要滴下口水,步步進逼、壓縮、一句話圍困她的一生,你說:「我愛妳,但我也愛培培。」你她當場分別了。當然後來她明白培培亦是被污的。
上面這兩個片段都抄自網路,其中所提問題,非我能夠小說辦案,期待檢察單位重起偵查。
前文說過,陳國星的五點聲明是法律文章,其中一定隱瞞了不少事實,網友只能從林奕含的文字記載,抽絲剝繭,尋找出一些蛛絲馬跡。
陳國星說,那次喜來登飯店談判後,林家父母要求他們分手,而他妻子也原諒了他,兩人的關係就此劃下休止符。
分手後,林奕含被關在家裡,她想向爸媽解釋,這件有損門風的事,不是她的錯,不是跟壞男人上床,應該是被動式「被」,而不是主動式「跟」,但爸媽不聽,不聽她說一個完整的故事,斷章取義,用不堪入耳的話罵她,令她覺得委屈,很羞恥,被汙,很髒。她知道她再怎麼洗刷也乾淨不起來。一哭,二鬧,三上吊,她真的上吊了,還吞了安眠藥,被送去精神病院。後來她常常想起精神病院的時光。
拆鞋帶、沒有沸水、不能用刀叉、不能用玻璃、瓷器、不能用橡皮筋。放飯了,每個人用鐵湯匙切著排骨,那熟練讓我心痛。生命在此忘記連續性,病院的時光本身就是一道烏黑的空白。太陽沉下去的時候,護理站會廣播。每個人遛著自己的影子,拿著塑膠小杯去領藥,且要當著護理師的面吞服。一吞,喉結哆嗦一下,很有一種風吹草低見牛羊的意味。那是對生命無謂了。
院裡有所謂保護室。保護室的天花板、四壁,都是粉綠色泡棉,像個好夢。我想過,除了一直摳泡棉,吞下去,不太可能在那裡自殺,或傷害自己。
如果病院是我們所有人生命之黑夜匯流的沼澤,那末保護室就是從一個人人生的所有黑夜中舀出最黑的一個夜晚。偶有人被扭打進去,那打鬥很有嬉鬧之意,門打開一個縫,院裡的燈光扔進去,扔在保護室地上,成為一個金色的平行四邊形,又隨即被拉著對角,扁下去、餒下去、憋成一道鑲在門框上的金邊,人的哀號也漸弱、收攏,歸於無。
這起師生戀導致女生上吊,吞藥,雖然沒有死,卻發瘋了,這樣的結局,林家父母不怪老師,那要怪誰呢?
其實還有一些內幕,南檢在判決文提都沒有提過,既然陳國星指名道姓,說2008年林奕含早就跟富二代有交往,請富二代出面作證。
《在好久好久以前》這篇短篇小說裡,林奕含確實透漏一些訊息,她寫著:
「從前他和她是一中女中的王子公主。那是明星高中環明星而不足藝人的年代。沒有太多人追求她,也不是太少,但聽見有他便紛紛退卻了,像開燈的房間看不到燭火。她甚歡喜他性格中堅持到彆扭的部分,比如他學古典樂,竟根本不聽流行音樂,去KTV也只曾唱一首《朋友》。」
可見高中的時候他們就在一起了,做著青春少男少女的夢,純純的愛,他們是一對情侶。她記得高中時候,他在公眾的場合,尋找她的目光,四目相接的時刻,對她來說,「就像是嗚嗚如泣的火車,在隧道裡找到那個光線漸強的出口。」
她說,第一次接吻,她早已從大學休學,他在美國唸大學,耶誕假期返鄉。
遠遠地看見他只穿一件薄長袖,冷氣團把白上衣吹餒在他的腰身上.衣衫的皺紋亦有一種笑意。那笑意與從前被裝在過於寬大、僵硬的泥土色制服中的笑,亦沒有不同。榕樹下他很自然吻了她。
他吻她的舉動是示愛的行為,她很興奮,內心卻感到很愧疚,她說不行,她說他什麼都不知道,她說她已經不天真了。
大冷天,竟還有鳥在啼,鳥巢的葉子中找不到那隻鳥,彷彿是樹木本身在啼叫。
她開始哭,她說了她跟陳國星的事情。他問:「到哪一步了?」她想都沒想就說接吻。他又吻了她,說他那樣沒有關係,他還是要她,可是她看見他的眼睛裡有個小孩,中蠱似地手舞足蹈,在扒撕著一棵千年白千層的樹皮。」
後來她也去美國住了幾個月。他念理工,拿了作品要參加國際科展。科展是在荷蘭,帶她一起去那裡一個禮拜,做盡觀光客該做的事情。
從荷蘭回到美國後,他又去上學了,她就坐在咖啡廳看中文翻譯的書寫文章;課後他陪她,他並不介意她只有高中學歷,鼓勵她寫作。然而她不習慣用蘋果電腦打中文字,他聽她口述,替她謄打,她說那又不是什麼了不起的作品,看起來,他對她很體貼。
她也想在美國唸書,發現英語不行,便回臺灣補SAT。上臺北,又去找老師,她不知為什麼?見面就做那件事。
老師還問她有沒有男朋友,她說有。「哪一個?」「我跟你說過了,就是住在我家對面的男生。」老師聽了滿臉得意,後來她明白那樣他可以減輕罪惡感。
她曾經對老師說:「他根本比不上你,我愛你勝過愛他。」
後來她告訴他這些話,可以聽到他說話的聲音裡有釘子、有壁癌,和一整棟廢棄的鬼屋。
「為什麼?」
她聽見流沙開始吞噬那鬼屋,鬼的尾巴開始嘬束.臉孔在融化。沒有為什麼,她說她就是一面說她自己也哭了,拿頭臉身體去撞牆。他拉攬著她,沉沉地吶喊,像身體反芻之後的回音,他說沒關係,真的沒關係。過幾天洗澡的時候瘀青從烏雲褪成老茶的顏色,一塊一塊在身上足有手掌大,斑爛得像熱帶魚。她心想她是個任人放養其中的魚缸。
王子公主的故事永遠是童話,在現實生活中,惡魔總是戰勝一切。
她太過於坦白了,白白布被染黑怎麼洗都洗不白,他是不能接受的。
她和他的關係沒有未來,放棄了,不想再續前緣,不出國留學了。
陳國星口口聲聲說林奕含愛他,事實上他就知道林奕含在高中時代,富二代追她追得很緊,他是先下手搶到的。他知道女孩私處被破了,就只得委身於他,聽他予取予求。他約她閨密見面,看似親密,再由她親口說:「我愛老師!」
他第二次回美國的時候,她去機場送行,令她很詫異的是,王子和惡魔說的是同一個國家的語言,他對她說了很多情話,用真愛國度的語言。她是個迷信語言的人,覺得不可思議,「天下能得到真愛?」送機後,她買了一百顆普拿疼,不多也不少,就吞了下去。
她被送進奇美醫院急救,插鼻胃管洗胃。活性碳黑得像瀝青,像是把一生的黑夜都吐了出來。從成大調來解毒劑,又被送上救護車上高速公路,一路啼鳴著。從深夜吆喝到白天.再推進台大的加護病房。她的背可以感到一路上醫院的地板很流利,毫不疙瘩,像一首童詩。身上插滿了管線,紅的紅,綠的綠。嘔吐的時候,心電圖會尖叫.她的上身彈起來,牽動一身管線,管線連綴的點滴、機器痴痴地動搖。
林奕含的命是救回來了,開始了游離在幻覺幻聽的生活。離他七年?或是八年?在這七年或八年間,他對她又做了什麼?林奕含的確愛他,即使在她自殺前也從未指名道姓說陳國星一句壞話,她在小說裡呈現的是一個事實,是目前補教界的情況,主角是李國華,胡蘭成的化身,陳國星老早說過:「不是我。」除非他想對號入座,那我只能重新對他所作所為,作另一番評論。
我只覺得死者那麼愛他,他也自豪的出示她的情書說:「她愛我。」愛是相對的,性交是兩情相悅,那麼我想問一句話:「你愛她嗎?」
南檢判不起訴處分,你所發表的聲明,有沒有一句話能告慰死者,讓死者的家屬感到女兒為愛而死,往者已矣,不再要求真象?「哀矜勿喜」,是殘害者自慰的表現,我不曉得法律上作何解釋?
情書裡引用了張懸唱的歌詞,請看到底是愛還是恨?
張懸唱的《關於我愛你》焦安溥作詞 /作曲
你眷戀的 都已離去
你問過自己無數次、想放棄的
眼前全在這裡
超脫和追求時常是混在一起
你擁抱的 並不總是也擁抱你
而我想說的 誰也不可惜
去揮霍和珍惜是同一件事情
我所有的何妨 何必
何其榮幸
在必須發現我們終將一無所有前
至少你可以說
我懂 活著的最寂寞
我擁有的都是僥倖啊
我失去的, 都是人生
當你不遺忘也不想曾經
我愛你
你眷戀的 都已離去
你問過自己無數次、想放棄的
眼前全在這裡
超脫和追求時常是混在一起
你擁抱的 並不總是也擁抱你
而我想說的; 誰也不可惜
去揮霍和珍惜是同一件事情
我所有的何妨 何必
何其榮幸
在必須發現我們終將一無所有前
至少你可以說
我懂 活著的最寂寞
我擁有的都是僥倖啊
我失去的, 都是人生
當你不遺忘也不想曾經
我愛你
在必須感覺我們終將一無所有前
你做的 讓你可以說
是的 我有見過我的夢
我擁有的都是僥倖啊
我失去的都是人生
因為你擔心的是你自己
我愛你
我愛你
我愛你
我愛你
我愛你
我愛你
我愛你
愛與恨
宗教界講愛,教育界也講愛,社會上充滿了愛,到底什麼是愛呢?其實婚姻的基礎不完全是愛,應該有其他成分才能使家庭和諧,成員幸福,但這種說法我只是針對某一個朋友的個案,勸說鬧離婚的兩造,和為貴,要以孩子為重。當時兩人似乎很感動,相偕回家。我還以為阻止了一樁家庭悲劇。之後不久,他們又鬧了起來,我不敢再出面勸說,他們找了律師,上法庭,一次解決──離婚。
我看到的社會現象,男追女,經常滿口甜言蜜語,把自己說得無所不能,天塌下來,他可以頂起來。從古到今,男人在外面工作賺錢養家,女人結婚後,就得被綁在家裡,生兒育女,即使家庭結構變了,夫妻都得外出工作,男人的沙文主義思想,仍然深植社會的各階層,對於感情問題,法律保護的不是女方,而是男方。
南檢的判決文一出來,陳國星便委託律師發表聲明,感謝南檢的不起訴處分,對這件紛紛擾擾,耗費社會資源的事件,僅對補教界,對自己家人道歉,對死者只說他有道德過錯,如此而已,至於林奕含一生所遭受的折磨與痛苦,自殺,跟他一點關係都沒有,還暗示他是無辜的,被民眾告,真是倒了八輩子楣。
很多男人在外面玩女人,被老婆抓奸,只要老婆原諒,他就沒事了。當初兩情相悅,千言萬語,都離不開一個「愛」字,結果出事了,一刀兩斷,所有的情話都成為媚藥的糖衣,爽過了,糖衣也跟媚藥消失了。
在PTT有些工讀生喜歡把林奕含說成小三,這一說,我不曉得怎麼說,小三就小三,就如同陳國星被認定狼師一樣,怎麼洗都洗刷不掉。然而攻讀生把兩人的情事說成始亂終棄,唐人小說〈霍小玉傳〉就是一個例子,李益後半生並不好過,陳國星還有很長的日子要過呢!
愛是這篇文章要談的問題,再回過頭來談愛。各種社會都充滿了愛,但奸殺虜掠,時有所聞。臺灣到處是善人,到處是惡人。林奕含事件發生後,她說的「房思琪式的屠殺」倒讓我思索很久,不得其解。我儘可能閱讀媒體的的報導,發現雙方扯來扯去,離不開感情糾葛,林家父母要求的是真象,女主角已經過世了,只有男主角才能說出事實。
在〈小公寓純愛故事〉裡林奕含這樣寫著:
沒隔多久,她大學讀兩個禮拜就休學了──就像住精神病房一樣,不知道還有第二次。
住進小公寓的時間應該在兩家談判之前,看起來,可能老師看到學生精神有點異常,把她關在裡面照顧。他外出工作,她在屋裡寫文章,但沒有辦法寫,看DVD,同一個片看了又看,直到看膩了才換片。
每次他回來,「指節隔著鋼門敲擊她的心臟,在門裡都可以感覺到他的指節弓起來繃緊了,像一個愛漂亮去拉皮的老人,十隻指頭十張臉。」門開了,她像一隻滿臉通紅的橘子,落下來,打中他。
陳國星表示,林奕含曾經對他說過,她是一個文學的靈魂被禁錮在理工的軀殼中的人,因課業壓力及志趣不合,始終快樂不起來。難道他把她關在小公寓裡面是要讓她遂其所願,寫出偉大的作品嗎?
林奕含是個小說迷,她喜歡讀張愛玲的作品。她說過,她有背書的習慣,她會背張愛玲的作品。同樣,她應該也熟讀胡蘭成的作品。胡蘭成是個風流倜儻的男人,在她心目中形成了一個偶像。
在〈國民女子〉裡胡蘭成寫著:
張愛玲的頂天立地,世界都要起六種震動,是我的客廳今天變得不合適了。
這樣的描寫對張愛玲來說是恭維到了極點,張愛玲看了,大概也感到骨酥肉麻,恨不得投入胡蘭成的懷裡,享受他的愛撫。胡蘭成說:
她原極講究衣裳,但她是個新來到世上的人,世人各種身份有各種價錢的衣料,而對於她則世上的東西都還未有品級。她又像十七八歲正在成長中,身體與衣裳彼此叛逆。她的神情,是小女孩放學回家,路上一人獨行,肚裡在想甚麼心事,遇見小同學叫她,她亦不理,她臉上的那種正經樣子。
看到這些描寫,林奕含可能會幻想著陳國星就是胡蘭成,而張愛玲就是她呢!
她的亦不是生命力強,亦不是魅惑力,但我覺得面前都是她的人。我連不以為她是美的,竟是並不喜歡她,還只怕傷害她。美是個觀念,必定如何如何,連對於美的喜歡亦有定型的感情,必定如何如何,張愛玲卻把我的這些全打翻了。
我常時以為很懂得了甚麼叫做驚艷,遇到真事,卻艷亦不是那艷法,驚亦不是那驚法。
我想,陳國星看到林奕含也會做如是想。
我竟是要和愛玲鬥,向她批評今時流行作品,又說她的文章好在那裡,還講我在南京的事情,因為在她面前,我纔如此分明的有了我自己。我而且問她每月寫稿的收入,聽她很老實的回答。初次見面,人家又是小姐,問到這些是失禮的,但是對著好人,珍惜之意亦只能是關心她的身體與生活。
張愛玲亦會孜孜的只管聽我說,在客廳裡一坐五小時,她也一般的糊塗可笑。我的驚艷是還在懂得她之前,所以她喜歡,因為我這真是無條件。而她的喜歡,亦是還在曉得她自己的感情之前。這樣奇怪,不曉得不懂得亦可以是知音。
林奕含學測考了滿級分,校長跟她合照是學校的一種榮耀,可是我就搞不懂補習班班主任指定國文老師跟她合照,到底有何動機?要命的是,媒體大肆報導,說她美,說她有才華,如此一來,她成為大眾傾慕的對像,同齡的男生反而不敢追求,只是一個富二代,近水樓臺,剛好住在對面,兩家門戶相當,可能從小就有來往,算不算青梅竹馬,也許算,但兩人是不是相愛,就很難說了。陳國星看到林奕含才學出眾,人又長得娉娉婷婷,才不過十七歲,像一朵含苞待放的出水芙蓉,能不驚豔嗎?胡蘭成說:
後來我送她到衖堂口,兩人並肩走,我說、「你的身裁這樣高,這怎麼可以?」只這一聲就把兩人說得這樣近,張愛玲很詫異,幾乎要起反感了,但是真的非常好。
這就是胡蘭成追求張愛玲的全部經過,他們結婚了,由於汪精衛的政權垮臺,國民政府要抓他,他改名換姓,躲到他的家鄉,難改天下男人易犯的錯誤,令張愛玲心碎。
PTT的攻讀生譏笑林奕含的玻璃心碎了,源出於張愛玲的遭遇和痛苦,很惡毒,難怪林奕含在臉書上,動不動會罵「幹」!
陳國星在2007年的通聯中有兩通是打給林奕含,他對她說了什麼?可能是約她出來見面。
可是陳國星聲明稿卻故意把交往的時間延遲了一年,避開高二升高三的那兩通電話,使案情的發展對他有利。其實南檢已經查出他在說謊,沒有深究,卻顧左右而言他,讓他逃過一劫。
林奕含在寫作方面想要超脫張愛玲,她想跟張愛玲切割,開始大量閱讀世界名著。然而張玲的影響依然存在,她跟陳國星戀愛,多少步上張愛玲的後塵,以為愛上了一個可以引導她寫作的老師。
顯然陳國星只是個教書匠,背了一些詩詞,又偽造學歷,讓那些生存在升學競爭激烈,一心想攀緣考上好大學的學生,以為他們遇到了一位既博又雅的名師,但等到林奕含跟他肌膚相親,無所不談的時候,發現他對小說近乎無知,但她還是愛他。
在〈小公寓純愛故事〉很真實地寫出兩人的生活情形,林奕含寫的東西不給陳國星看,陳國星也不想看林奕含寫的東西。
每次聽到敲門聲,她都趕緊抽一張帶字的稿子放在桌上。永遠是同一張,他也從未發現。那張稿子來來回回被磨掉了字跡。缺曠很多字。整張紙看上去像一個老人毫無羞恥地大張缺牙的嘴,無止無盡地哈欠著。
那麼在一起都做些什麼事?並非談寫作,見面的時候,就做些他在講臺上講課都會想到她的那些事,「她全身都是風景。」他最欣賞做愛的時候「嬌喘微微」,談中文的《詩經》,《史記》等書也是嬌喘微微。
所以《房思琪的初戀樂園》裡有一段描寫,可能也發生在這個時候。
有一次在臺北小公寓裏狩獵她,她已經被剝下一半,還在房間竄逃。狩獵的真正樂趣在過程,因爲心底明白無論如何都會收穫。她在跑的時候,屁股間有一隻眼睛一閃一閃的。他獵的是那一隻熒光。快抓到了又溜走。她跑得像在遊戲。跑沒五分鐘就被卡在腿上的小褲絆倒,面朝下倒在地板上,制服裙澎起來又降落在腰際,扁扁的屁股在藍色地毯上像電影裏的河屍只浮出屁股的樣子。他走過床,走到她身上。在床上他深一腳淺一腳的。床太軟了竟也有不好的時候,他很驚奇。
據陳國星補習班的學生說,老師喜歡課堂說些學生感興趣的話題,例如他說他父親一生就喜歡收集女人的照片。有時也會講一點黃色笑話,他曾在黑板寫過「嬌喘微微」四個字,企圖引起學生的遐思。
有一次做愛的時候,林奕含問陳國星說:
「做的時候你最喜歡我什麽?」他只答了四個字:「嬌喘微微。」她很驚詫。知道是紅樓夢裡形容黛玉初登場的句子。她幾乎要哭了,問他:「紅樓夢對老師來說就是這樣嗎?」他毫不遲疑:「紅樓夢,楚辭,史記,莊子,一切對我來說都是這四個字。」
對一個迷信文字魔術的人來說,這些話是相當殘忍的,有如魔術把戲被揭穿了那樣令林奕含失望,她說:
李國華他其實有些話,就是他所謂的情話,因為讀者都已經有一個有色眼鏡知道他是一個所謂的犯罪者,所以覺得他很噁心,但他其實有些話,如果你單獨把他挑出來看,會發現它其實是很美的。請注意我說的這個美字,他有些話是高度藝術化的,他有些話,你可以想像、假設那是毛毛對伊紋說的,你會發現那其實是很動聽的,你現在想像一下毛毛對伊紋說:「都是妳的錯,妳太美了」,或者你想像毛毛對伊紋說:「當然要藉口,不藉口,我和妳這些,就活不下去了,不是嗎」,或者「妳現在是曹衣帶水,我就是吳帶當風」,或者說「我在愛情,是懷才不遇」,這些話它其實都非常非常美。
我要說的是,胡蘭成或李國華這些人,你可以說,他們的思想體系非常畸形,他們強暴了,或者性虐待了別人,自己想一想,還是「一團和氣,亦是好的」,你可以說他們的思想體系非常畸形,可是,你能說他們的思想體系不精美,甚至,不美嗎?因為,引胡蘭成他自己的話,他說他是「既可笑又可惡」,因為他的思想體系如此矛盾,以至於無所不包,因為對自己非常自戀,所以對自己無限寬容。這個思想體系本來有非常非常多裂縫,然後這些裂縫要用什麼去彌補?用語言,用修辭,用各式各樣的譬喻法去彌補,以至於這個思想體系最後變得堅不可摧。
陳國星口口聲聲說林奕含愛他,讓人家有一種倒追的感覺,那麼,我要問的是,「你有愛她嗎?顯然沒有!男女之間的愛情是自私的,是獨佔的,她容忍你有合法的妻子,寧願犧牲學業,跟你同居,你還說她早就憂鬱症,有憂鬱症的女孩,你忍心這樣蹧踏她!」
我問過精神病的專家,他們都說像憂鬱症這類的精神病是有遺傳,但遺傳並非導致憂鬱症的唯一因素。後天的因素,例如升學壓力,戀愛,升遷,以及一些不可抗拒的意外都會把人壓垮。
那麼,林奕含有憂鬱症,陳國星為什麼把她叫來,關在小公寓裡,當作性奴,難怪林奕含會覺得她是被關在精神病房。她說:
洗手臺可以溺,枕頭可以悶,窗簾可以吊,瓷盤可以割。自言自語,跟鏡子說話常看著自己穿著白衣黑裙制服,伸出指頭,這裡的指尖跟那裡的指尖相吻,一瞬間,鏡子裂出輻射狀的冰紋,雞皮疙瘩地爬上她的手臂,然後,鏡子跟疙瘩同時碎在地上,地上影映百千個自己,可是沒有一個她認識。
他回來,只檢查冰箱裡的酒瓶;她心裡笑:你不如刻個刻度,刻舟求劍吧。他說她發酒瘋。瘋了倒好。
很悶,她沒有別人可以談話,閨密連絡不上,所以閨密A4作證時稱:「她剛上大學,林奕含約她與另外一個證人A8在臺北的華山文創園區的PIZZA店見面,還對她們介紹陳國星是她的男朋友,雙方互動親密。林奕含說,她很喜歡老師,從來沒有跟她說過她遭到性侵害。」
然而在〈小公寓純愛故事〉就這樣寫著:
他願意放風之後,她最喜歡去的還是咖啡廳,想到句子就寫,隔天再看,才知道每一句都是對著他說的,各各帶爪似的問號。最喜歡放老歌的咖啡廳,一句一句割剜她,又像脫個精光跟氣氛做愛。
他說:「妳有自毀的傾向。」
她想奇怪,明明你毀了我。
筆跡總是因為激烈戰慄,長長拖拉著。稿子像一個傷心女人的臉,爬滿濃濃的下眼線。或者,像一隻黑色小蟲在白色牆壁上撲著翅走走停停,看著看著,卻感覺牠是在自己身上爬,非常癢。
看起來整個事件陳國星是有預謀的,有計劃地一步一步,放開林奕含,約她的閨密見面,假裝親密,讓她自己說些言不由衷的話,掩飾了真實情況。
這一天終於到來了,世世陪她到高廣華蓋的餐廳,第一次看到培培這個人,坐在對面哭。林奕含「嘴裡有很多問題,但問題不知道是什麼?像喉嚨裡有隻金魚不停地吐氣。」
培培埋怨他完事了,總是眼神那麼笨地看著電視嗎?要是他不要那麼笨的眼神,她會諒解他的。
陳國星厚臉無恥地對林奕含說:「我愛妳,我也愛培培。」
她聽清楚了:「愛培培。」愛培培。當然後來她明白培培亦是被汙的。
離開陳國星之後,就住進了精神病院,林奕含會想起她住的小公寓。
從高樓看夜色下的淡水河,直望到對岸,關渡大橋隨視線由胖而瘦,像一個女子跨出整隻腿,壓平腳背,腳趾蘸在市區的邊際。霓虹好似女子的絲襪,正紅織進直針的金線。夜景像有巨人站在河心,彎著腰,在夜空的黑畫布潑水。潑到布上,化成叢叢霓虹,沿著河一路開花下去。暴雨像巨人用整個盆地舀水洗身子,暴水如袍,掛在他身上。雨和你淋浴的聲音混在一起,像你用夜色洗澡,那聲音像壞掉的電視機。神化你是我錯,把生命當成一場永遠不遇的作文比賽是我錯,但是,從頭到尾都是你的錯。你是愛情般的死亡。愛情是喻依──喻依,譬喻的衣服,本來,這社會就是以衣服去裁判一個人的。
喻依,譬喻的衣服是有點怪,對林奕含來說,這個比喻卻很貼切。
記憶裡,陽光嘗起來是辣的,又香又辣。夜雨比血嘗起來更像血,無論自殺多少次,這還是令我困惑。加護病房不熄燈,無所謂日夜。精神病房鐵欄杆的影子像棍棒打下來。精神病房不能帶繩狀物,拆了那件藕色大衣的帶子,那是最心碎的。
林奕含愛的是胡蘭成的贗品,恨的也是胡蘭成的贗品,在她跟他相處的這些日子裡,老師對她的恩寵讓她有這樣的感覺,
說你既文既博,亦玄亦史,原來,玄的是有禮離席,是汎愛眾「生」;史是你包包裡的小冊子。小冊子裡,芬的,芳的,郁的,小女生名字,並肩如伍,被紙夾殺,噴發異香。你說書,說破她們。星期一芬日,星期二芳日,等等,生命如此豐滿、規矩,在島嶼上留情,像在家裡夢遊,一點不危險。你給她什麼,為的是再把它奪走,你拿走什麼,為了高情慷慨地還她。
林奕含到底是愛陳國星,還是恨陳國星呢?
在〈小公寓純愛故事〉裡,林奕含問了一個問題。
是誰毫無羞恥呢?那時她第一次明白自己也可以是一味蠢下去的人。她從未把他當成一部小說的大鋼,就像她寫精神病,卻從未想用精神病交換靈感一樣,幻覺、幻聽、解離、自殺──沒有人數學壞到用這些去交易區區幾十百萬個中文字的。
愛與恨就是那樣難以區分呀!
仗義執言
仗義執言需要勇氣。劉毅在陳國星被指為狼師而眾人唾棄的時候,竟然敢跳出來替他說話,宣稱:「陳國星是正人君子,」還說陳國星是他的朋友,"Friend in need is friend indeed,"
實在有夠義氣,不過時機不對,身分也不對,狼師挺狼師,給人的感覺是兩人根本一丘之貉,而且又在此時,補教問題層出不窮,政府準備整飭,兩人彼此都有唇亡齒寒,覆巢之下焉有完卵的危機感,加上民意代表爆料,劉毅是黃埔獅子會的創會人之一,且亮出照片,陳國星、劉毅,白狼都入列其中,一時眾說紛紜,劉毅講話的公信力,因此消失無遺。
另外又有一位喜歡罵臺灣人的高級外省人郭冠英讚揚陳國星「教中文是宣揚中華文化
,」從補習班撈錢是愛國行為,有錢又有能的臺北俊富(其實指的是高級外省人),玩一下台南女兒,是件好事,只是在歹獨惡咬之下,入罪了,所以「我等愛國者,一定要支持陳星,這也必是台南女兒的願望。」
真扯!
這番言論立刻引起網友痛罵,有一位使用簡體字疑似是中國人的網友表示,「老郭你雖然是民族英雄,但也不能這麼顛倒黑白啊。陳星雖然政治觀點正確,如果能把呆丸美女娶回家,肯定是人間佳話,但他畢竟始亂終棄,致人抑鬱輕生,私德有欠的。」也有網友反問,「如果是你的女兒被誘姦。你為人父母做何感想!」更有網友痛批,「只要舉著愛國的大旗,姦淫擄掠罪大惡極的罪行都能被合理化?」(關卓琦/綜合報導)大家對郭冠英印象極其惡劣,他與陳國星素昧平生,說話語無倫次,標榜自己是早期來臺灣統治的那種為所欲為的階層的高級外省人,把陳國星視為同路人,想拉他一把,不但偏離了替陳國星辯解的議題,還一味以低級話語,羞辱臺南市長以及臺南人,更加深了民眾對陳國星的辱罵,連姚立明等名嘴都看不下去,猛批郭冠英。郭冠英想上電視臺替陳國星辯護,沒說幾分鐘就被轟得滿頭包,摸摸鼻子自己下臺了。當我打開電視看節目的時候,只看到他的背影,狼狽地離開攝影棚。
郭冠英的企圖很明顯,想借機挑起族群衝突,可是時代不同了,住在臺灣這塊土地的族群雖然相當複雜,但融和得很徹底,他的發言,幫不了陳國星,反而幫了陳國星倒忙,還不如劉毅的一句話,「陳國星是正人君子,」來得有力多。
輿論一面倒批鬥陳國星,同時性侵的新聞也傾巢而出,許多聞所未聞的亂倫事件,震撼了整個社會,改變了我們對故有倫理的信念,故有道德規範連根拔起,令人不知身處何處,父女,師生,親友都可以發生性關係,從前認為不可能發生的事情,現在都發生了,媒體繪聲繪影,歷歷如在眼前。道德家裝聾作啞,躲的躲,閃的閃,即使有人在媒體亮相,也是聒聒而談。衛福部,卻出人意外,以個資保護法,禁止討論。
林奕含自殺身亡,其父母聲明揭露林書中遭補教老師誘姦一事是真實發生,網友也搜出補教名師陳星疑似加害人。媒體大篇幅報導後,台南市社會局指若出版社、媒體等揭露性侵受害者個資,將研議開罰,更傳出衛福部向台南市社會局施壓。但衛福部今(3)日表示,並未發公文或要求台南市社會局開罰,並稱此案「其實不需要隱去被害人姓名。」
林奕含過世一事於上月底引發媒體大篇幅報導後,台南市社會局曾於上月28日要求出版社撤下父母所發聲明,並引用《性侵害犯罪防治法》13條規定,指為保護受侵害者隱私,任何人均不得揭露被害人資訊內文涉及揭露性侵害受害者個人資訊,否則恐遭罰。
衛福部要求社會局調查一事,引起網友熱烈討論,多名律師分析認定衛福部此舉顯得弔詭,並貼出條文打臉,指依《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13條規定,「被害人死亡,若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權衡社會公益,認為有報導必要,就能夠揭露被害者個資」,認為林女事件無「消音」必要。
事件延燒多日後,衛福部才改口稱可以報導,至於各大媒體稱狼師C師,張秀鴛強調《性侵害防治法》從來就沒說過不能報導加害人,法條是保護「被害人」。台北市觀傳局局長簡余晏也表示,觀傳局內部研商後認為林奕含案如果受害人父母已同意揭露姓名,媒體可基於社會公益報導已查證的事實,並不違法。
對於衛福部對於整起事件的態度轉變,網友留言痛批「白海豚是你?」「大轉彎嘛?」「當不了門神了呵呵」「衛福部幫加害人蠻給力的嘛!原來有這層深厚關係」「衛福部護航失敗」。
衛福部保護服務司司長張秀鴛澄清,當天早上即時新聞刊出後,同仁輿情蒐集發現內容疑似是台南的望族,將消息貼到地方政府保護性業務主管的群組,請台南市社會局了解是不是曾服務過的性侵個案,強調未發公文,也未要求開罰。
後來有人爆料,陳國星的印製公司包攬了衛福部大批印刷品,因此立委林俊憲提告,要求檢調介入調查。
陳國星神隱了多日,不敢面對媒體,沒有道德勇氣站出來替自己辯護。2017年4月28日20點,也沒有去補習班上課,臨時以錄影帶放給學生看。
補習班負責人張主任說,事發後陳國星電話一通也不接,直到有一天,才主動傳簡訊問他:「你相信外界對我的指控嗎?」張主任回覆:「我信不信不是重點,而是現在輿論會殺人。」他問陳國星最近是否有機會見面?陳國星僅回答:「好,若到高雄再和你聯絡,暫時讓我靜一靜!」
另外又有媒體報導,張主任問陳國星,事情鬧那麼大有什麼話要向外界說明。
「人都死了,我說了也沒有人相信。」
補習班怕名聲不好,招不到學生,紛紛拆下陳國星掛名的廣告,跟他切割,甚至將他解聘。這是對他最大的打擊,從此他不能再在補教界混了。他沉痛地說:「我已經身敗名裂了。」
過了12天,他對外發表了五點聲明(請參看〈小說辦案〉一文引述),對他的犯行一概否認,儘量規避刑責,而且誤導偵辦方向。
網路名人朱學恆跳出痛批這份聲明稿,認為絕對有高人指點。陳國星請的律師,收費高昂,他們的策略堪稱近年來最高招的安排。
這篇聲明發於2017年5月9日晚間七點五十分到八點十五分之間,這個時間點,各電視台的晚間新聞時段都已經結束,除了值班記者之外都已經下班。一個小時之內,記者來不及採訪做帶,只能單方面宣讀陳國星的聲明,連評論都來不及製作。
更重要的是,台灣目前所有的電視談話性節目都在晚間八點以前錄影完畢。照著表定時間,八點以後,已經沒有任何現場的節目可以評論。在錄影也都已經結束的狀況下,陳國星的聲明可以再度逃過節目的監督,要到第二天兩點之後,臺灣才會有談話性節目可以分析這篇聲明。
民眾只能被單方面陳國星的言論洗腦,其中隱含多少不實,以及有意誤導偵辦方向,只有網路平台上的反應可以論辯,這個時間點,選得好到非常驚人。
另外,就是這麼巧,游擊文化出版社在衛福部的威脅,臺南市社會局的恐嚇之下,在2017年5月9日12點21分,終於在臉書上道歉,文章中還特別強調了一句話:「沒有人可以代替奕含說話。即使是父母、親友或者出版社,也都只能代表各自的聲音。」
從陳國星的聲明到游擊文化出版社的道歉,隱約可以看出,背後有一隻手在運作,或者說某一個人跟某一個人之間似乎有神奇第六感存在。
林家父母透過出版社以一篇聲明稿,將死亡原因直指陳國星,導致陳國星成為眾矢之的,陳國星矢口否認他是狼師李國華。
接著陳國星聘請公關公司開始發動抹黑林奕含,企圖將案情導向婚外情,讓林奕含成為小三,狼師的老婆便可以控告被誘姦女生妨害家庭。然而【蘋果日報】報導,當年在喜來登大飯店談判時,陳妻就用刑法第239條逼林奕含下跪求饒,使林奕含感到極度羞恥,導致情緒崩潰。
陳國星的律師立刻以存證信函阻止這樣的報導,並且要求報社更正道歉,從此沒有人敢說陳國星的老婆做過逼迫下跪求饒的事,還放話說,她曾經考慮過退出這場愛情爭奪戰,讓情敵圓夢,秉持著愛屋及烏以及悲憫之心,原諒了丈夫,也原諒了林奕含。
那場談判,平心靜氣,毫無爭吵,可能正如《房思琪的初戀樂園》所描述的那樣,
李師母高雄北上,和李國華坐在桌的那一端,郭家坐一頭。郭爸爸郭媽媽穿得比參加喜筵還莊重。曉奇的表情像是她砸破了自己最珍愛的玻璃杯。而且再珍愛那杯也不過是便利商店集點的贈品,人人家裡有一個。
郭爸爸提起嗓子,問李老師愛曉奇嗎?李國華把右手納在左手掌裡,款式簡單的婚戒長年不脫,緊箍著左手無名指,而皺紋深刻的指關節看起來比戒指更有承諾的意味。他講課有好幾種語氣,其中有一種一聽就讓學生知道這個段落要畫三顆星星。李國華用三顆星星的聲音開口了:「我愛曉奇,可是我也愛師母。」曉奇聽了這句話,欲聾欲啞,毛孔發抖,一根根寒毛都舉起手想要發問:那天那個計程車上的女生是誰?而師母一聽這話就哭了。郭爸爸郭媽媽不停向師母道歉。
曉奇看見老師駝著背,襯衫領口可以望進去,老師胸前有一顆小小的紅色肉芽。她想到這幾年老師在公寓裏自己按了一下肉芽便說自己變身成吃人的怪獸,追著她跑。想起老師在她坦白的腰腹上寫了一百次「曉奇」,講解道,博物志說,這樣就可以蟲樣永遠鑽進她心裡。那肉芽像只從老師身體鑽出頭的蠕蟲。一擡起頭就看見師母用家裏佛像才有的水汪汪大慈大悲眼光照著她。曉奇嘔吐了。
最後郭爸爸和李老師爭著付帳。回家的路上郭爸爸對郭媽媽說,好險沒有認真爭,大飯店喝個飲料就那麽貴。
我想如果從林奕含的父母第一次聲明稿說,房思琪、王餅乾和郭曉奇是同一個人,那麼,喜來登大飯店的談判情形,可能就如上面所描述的那樣。「我愛曉奇,可是我也愛師母,」與「我愛妳,也愛培培,」的句法相似,不能怪南檢判定,培培就是師母,應該很合理吧!
然而陳國星確實神隱了一陣子,有人說他跑去大陸進修,而他的聲明稿說他一直留在臺灣,可是狗仔隊追逐了好久,就是找不到人,終於有一天拍到他們夫妻兩人開車去麵店吃豬腳麵線,消災。這時案情的發展開始扭轉,對他有利。他說林奕含16歲就患有憂鬱症,早在高三就服藥,到了北上臺北就讀北醫,兩人同居,繼續服藥,他保存藥袋可以證明。
總而言之,他的聲明稿比林奕含父親的聲明稿可信,培培就是師母,要南檢再去找第二,第三個房思琪幾乎不可能。這場律師攻防戰,輸贏早就決定了。
不過我有些疑問很想弄清楚,一個患有嚴重憂鬱症的女孩,上學才兩個禮拜就休學了,幹嘛把她關在小公寓裡?陳國星懂精神治療的方法啊?
楚楚醫師說,林奕含是活在越戰後的人,是活在徳國集中營的人,是活在核爆的人,我不懂這些精神諮詢醫師的用語,我只覺得陳國星把林奕含關在小公寓裡,是有點蹊蹺,到底他要幹什麼?他又不是精神科醫生。從林奕含留下來的文字,可以看到她一直想自殺,到底為什麼?這個號稱愛她的老師(林奕含說,當他們做愛的時候,陳國星最喜歡說:「這是老師愛妳的方式。」)應該出來說清楚講明白,但他三緘其口,而南檢也不想用心調查,以後真象就像船過水無痕了。
陳國星利用林奕含有精神疾病作為論據,否定《房思琪的初戀樂園》所寫的內容的真實性,說它是一本時空錯置、跳脫、幻想的小說,不能當作證據。
南檢傳訊證人中,編號A4的世世是林奕含從國中起的閨密,說她從未見過培培,她又提供另一本林奕含在2009年完成的「初戀」電子檔給南檢。故事情節描寫的也是高中女生與補習班年長已婚的國文老師的戀情,後來被女生父母發現,嚴厲責罵,並且加以阻止,導致女生輕生,服藥自殺,後來獲救,卻住進精神病院。
然而陳國星在聲明稿中,對死者毫無哀悼之意,反而怪她讓他身敗名裂,他真的愛她,也愛他老婆嗎?以前他對她說過的情話,有如拿破倫攻進莫斯科時,蘇俄軍隊的士兵,把能帶走的東西帶走,不能帶走的東西全部銷毀,留下來可資證明他曾經對她做過的事證,蕩然無存。她想向爸媽說明她是被動的,甚至她所受的羞恥及傷害,不但不聽,反被辱罵。她想提告他誘姦,他性侵,無憑無據,她能告他什麼?她怎麼告都告不贏。
在熱戀時,她想都沒想到,連她服藥的藥袋,他都會保存起來,以便證明她早有憂鬱症,現在可以看出來,他早就有預見,有一天她會把他們的姦淫亂倫的事暴露出來,他就可以用那是瘋女生說的話,不可信。這一招,真的奏效了,南檢也說《房思琪的初戀樂園》並非真人真事改編的,因為出於一個患有精神病的作者,所言不實,幻想的成分很大。
網民說,陳國星神隱了那麼久,律師推敲了很久,早就把訴訟的劇本寫好了,南檢就照劇本演就好了。
有人說:「一個53歲,有妻子,有女兒的老師,對一個才18歲,可以當女兒的女生下手,說沒有非份之想,誰會相信?這招果然高超,死無對證。」
林俊憲大罵王八旦。賴清德說,惡有惡報,時候未到。
最後南檢依職權將偵查結果送台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檢察署再議,經再次偵查,確認無積極證據足以證明被告陳國星涉有強制性交等罪嫌,維持不起訴處分。由於林奕含家屬並未對陳國星提告,無再議權,不起訴處分已告確定。
從此「林奕含事件」的議論冷了很多,媒體不再報導,網路也很少有新的議論,當時司改國是會議提案的「通奸除罪化」,也未見立案;性教育說得滿嘴泡沫,現在塵埃落定,沒有人再提起。林奕含一生所經歷過的升學壓力,家庭的管教,補教狼師等問題,大家裝聾作啞,好像不曾有過這種事存在似的。
世世被罵出賣好友,替陳國星脫罪,並將矛頭指向林奕含的父母,說他們害死了女兒。另外美美是林奕含大學時的閨密,也提供一篇短文〈小森的故事〉給南檢,內容雖然也有對父母埋怨的言詞,但對陳國星的指責可能會讓狼師入罪,結果南檢在判決文中,提都不提,使美美忿忿不平。下面是她的留言;
我愛奕含,「人生幾何能夠得到知已,失去生命的力量也不可惜,」那樣我現在知道要沉住氣,還不到殺人或自殺那一步。
奕含的事情已經變成主流新聞,原諒我太晚才意識到它的影響力。
物傷其類,我尤其想要和因為新聞受傷的人,因為有你和奕含類似的經驗,因為你也是性暴力受害者,我尤其想要向這樣的人,我想要向你喊話。對不起,我應該為你做些什麼,我會的。
謝謝關心我的人,謝謝關心奕含「事件」的人,如果可以,請幫我轉發貼文。
我是林奕含文章裡的美美,(新閱報導的閨密(雖然我有點討厭這個稱呼),和不起訴書裡的大學友人。
悲劇是從17歲開始
林奕含在臉書這樣寫的:「本來我很健康的,早上睡醒開始,一切都變了…… 開始癲癇、流眼淚,以前都很健康。」
那一天是2008年8月11日,她高二升高三的暑假。再往前推一天是8月10日,陳國星約她出去,她很興奮,埋在衣櫥裡想要選最漂亮的衣服穿……,沒想到,參觀展覽之後,被帶去小公寓,發生了姦情。
陳國星在南檢受偵查的時候有意避開那一天,通聯卻明明白白地記錄確實有相約,南檢只好用一個美術館休館及颱風日來替被告人圓謊。然而對一個在學女生來說,這是天大的事,倘若姦情被學校知道會被退學的;倘若被父母知道了那還得了,偷嚐禁果是敗壞門風的一大禁忌,在一般傳統臺灣人的家庭,女兒做了這種醜事是會被擂死的。她整個晚上想東想西,沒有睡好,壓力實在太大,萬一懷孕了怎麼辦?從此她生活變得很怪異,情緒經常無法控制。
林奕含上吊身亡之後,她父親痛失寶貝女兒,憤怒地指出《房思琪的初戀樂園》是真人真事改編,李國華是導致林奕含自縊的罪魁禍首。網民肉搜,認為李國華就是補教名師陳國星,於是民眾去法院提告。
立委林俊憲在電視上說,希望南檢查明2008年8月10日那天,陳國星約她出去約會是否有相姦的情事,說重一點,那天陳國星是否對她性侵。可是南檢卻替陳國星解套,即使那一天確有姦情,女方已經超滿16歲,並未觸犯刑法第227條第1項、第3項之與未滿14歲或16歲之女子為性交行為等罪嫌。
甚至陳國星謊稱老師跟女生交往是在林奕含上北醫的時候兩個月,那是2009年8月以後的事了,無師生關係,而且林奕含已經18歲了。
南檢表示參酌林女所著小說「初戀」,內容描述「第一次相約參觀美術館畫展,外面正是颱風大的時候」。然而網誌所載「記憶裡,最後一次獻曝的陽光,是你第一次約我。剛剛大考完,盛夏愈盛」。
又根據心理諮商紀錄,基金會法律諮詢紀錄、林女與閨密LINE對話、手機通聯、陳國星國文團隊授課表、颱風資料庫網頁,認為「8月11日」較可能是2009年。因為2008年8月11日北美館休館,2009年8月11日是莫拉克颱風,符合林女描述情境。
霧煞煞,越看越不懂,法律問題很難纏。
其實我對陳國星個人倒很同情,好不簡單在補教界打出天下,號稱補教界的馬英九,萬人迷的馬英九,一夕間,變成狼師而身敗名裂,掛牌被拆下來,上課放錄影帶,神隱了,即使最近暴光,也是躲躲藏藏,在他妻子的卵翼下出來透透氣。
可憐!
同行的好友劉毅說他是「正人君子」,據陳國興的學生說:「陳國星本人算高壯型的,臉孔像是個大陸北方人般輪廓深邃,感覺蠻有自信的,我個人覺得他應該有外省血統,但他散發出一股濃濃的歐吉桑感,不帥,有股曾經帥過,但也老了,平凡了的中年大叔貌。」
另外一位學生說:「我那次在路上看到陳國星時,不曉得要不要跟老師打招呼(我本來就不是會跟老師熟的那種人),很尷尬,快速改走旁邊,但他很敏銳的發現不對勁,回頭張望
雙眼炯炯有神地看我(他濃眉大眼氣場強,有點像演員),我慌張地逃之夭夭了。
「我在補習上他的課,剛好是林女父母所說的『八九年前誘姦時間點,』那時候他看起來不像變態,只像是一個對政治過度熱衷的中年男子,後來再次看到他的時候,約是2013年下旬左右(記不清楚了)。那個時間點很有可能是林作家休學後的時間點,他那次看起來有點孤單落魄不得志的感覺。」
19年前曾在陳國星補習班上過課、順利考上台大,而現在知名大學教書任職的學生說:「陳老師教學認真、幽默風趣,從以前就很受女學生歡迎,他會挑選仰慕他,他也喜歡的學生,贈送『浣溪茶堂』的招待券,邀請他們到台北來品茗。」但他行事十分低調,從不跟人私下合照,連重考班大合照他都婉拒。
既然他是這樣的人,更加令我懷疑他跟林奕含合照的動機?這位學生提到老師喜好蒐集古董,家裡藏有龍袍;曾親口說:「我父親非常好色,在家中貼滿年輕女孩的海報。」
上課時,老師會對「長相清秀的、斯文的學生放電。」
這位男學生之所以會獲贈招待券,是因為有段時間,老師經常在課堂上與他四目相接超過10秒。
我和同學到茶坊,服務生一看到招待券,就帶我們到特別的包廂,服務人員馬上打電話給陳國星老師,但是看到他竟帶另外兩位同學,感覺面有難色,之後便轉告他們,陳國星老師有事不便前來,他和同學就在茶館吃喝一頓、完全免費,事後想起來才驚覺到,這包廂非常隱密,不知一個人來會發生什麼事。
這幾位男學生的說詞,比較負面,我從網頁看到有一位女學生這樣說:「我是一個女孩,是陳國星老師的學生,在這些沸沸揚揚的日子裡,身為學生的我,有些話要說。首先,在第一時間知道林姓女作家的不幸事件,我也和你們一樣,感到非常悲痛與惋惜。在眾人,以及小說,以及民進黨議員的指控下,所有指責以及謾罵皆撲向陳國星老師,但,身為陳國星老師的學生,有些事情,我想告訴大家。
第一,關於私底下留手機與老師約女同學去家裡玩這件事。
記得,高三的最後那堂課,老師跟我們說:「啊!孩子,最後一堂課啦,老師請大家飲料,謝謝大家的支持,然後,老師現在在黑板寫下手機號碼給你們,等你們考上台北的學校,要來找老師玩,都可以啊!」
因此,她個人極度不相信,老師私底下留手機約女學生去參觀豪宅這件事情。然而卻有人持相反意見,認為「老師在黑板寫下手機號碼給學生,跟老師私底下留手機約女學生去參觀豪宅,是兩碼子事,邏輯上講不通。」
第二,關於老師上課很色。
網友說,陳星老師上課教「嬌喘微微」的時候很變態?那,你們怎麼不記得“間關鶯語花底滑”他發出間關間關的聲音啊?你們怎麼不記得他發出呦呦鹿鳴的呦呦聲啊?到底是老師變態還是學生變態?
這一點有人認為這位女生可能沒有跟老師上過床。如果她跟老師上過床,聽老師用詩句當情話,真正做事起來,「長褲撕掉鈕扣,小褲撕出線頭,」顯然很粗暴。結束後,開始看電視新聞,國家有人貪汙,有人串證,就正義凜然、法相莊嚴地說起大道理,她不曉得會作何感想?
林奕含在〈進學解〉裡說的,老師對那些在升學的壓力裡摸黑行路的她,一開始總是談文學,一口典故如陽光突然刺穿眼皮,如滿漢全席鋪天蓋地,交錯觥籌,令她醉了,失去理性,來回看著她,像在背詩。然後對她說了一句話,「那話像個剛粉刷、沒有門的房間,牆壁白得要滴下口水,步步進逼、壓縮、一句話圍困她的一生,我愛妳,但我也愛培培。」
如果那位挺身維護老師清譽的女生,看了這些描述,不曉得還會覺得「嬌喘微微」;「間關鶯語花底滑」;「呦呦鹿鳴」等詩句美嗎?
這些詩句是老師從床第之間,不知道蹧踏了多少青春少女,千鎚百練,體驗出來的至理名言,想要傳授給天資聰穎,領悟力強的學生,當然覺得老師表演得很傳神,思想遲鈍的學生,只好被這位維護老師的女生當作變態!
第三,關於因為心虛,所以一直沒有出來澄清。
這點,我認為,依照我對老師的個性,老師是一個不喜歡也不願意解釋誤會的人。
這世界上,真的存在這種不喜歡辯解關於自己誤會的人呀,你們不能一直依照自己認知的立場,一直認為「不澄清,就是心虛呀!」
總之,只要你們把嘴巴放乾淨點,公民素養多一點,靜下來聽他說,我相信他是一定會說的。
我不屬於「你們」那群人,我不清楚陳國星的為人,只是從PTT的言論,去了解這位女生所崇敬的老師,到底是怎麼樣的一個人。不過我又看到有學生這樣寫著:「多年前我曾經上過陳國星的國文課,都在講政治,沒在上課,印象只剩一件事:他提出一個酒家女政策,就是臺灣應該要像酒家女賺中國大陸的錢,對大陸賣笑,身體給他,心不要給.……」
難怪很多女生,對他趨之若騖,身體給他,心不要給,可惜林奕含不懂他的哲學,連心都給了,只好為愛而死。
第四,關於民進黨議員的指控。
我在這裡向大家呼籲,由於老師的政治立場與民進黨不同,而老師個性也比較偏激,在談論政治的時候,較容易批評民進黨,因此,我認為民進黨的言論,不一定全然正確。
把訴訟硬扯到藍綠對抗,難免會令人想起陳國星是否有什麼特殊身分。童仲彥爆料,陳國星是國際獅子會300-A2區的黃埔獅子會會員,並出示他跟張安樂、邱惠美、劉毅等人的合照,
學生都知道他有強烈的政治傾向,屬於深藍。上課喜歡罵陳水扁,和其他民進黨黨員。
事有凑巧,林奕含的父親林炳煌是墨綠,是臺南有名的醫師,行事風格特殊,初次看診必須聽他講關於青春痘以及用藥的知識,而且還得聽他談政治。他一談起政治就會抓狂,不只幹聲連連,甚至於激動起來還會丟拖鞋,一點都不掩飾他的政治傾向。有人形容他:「罵國民黨是用生命在嘶吼!」
但他除了看診之外,在外僅與親朋好友有來往,其他陌生電話一概不接。曾有媒體想採訪他,他叫護士在樓下攔阻,拒絕受訪;妻女也鮮少來診所找他。
雖然如此,媒體大肆報導他有一個學測滿級分的女兒,文武雙全,科學展覽全國第一,又是排球隊長,又是校刊主編,最引人注目的是她長得很美。
我不曉得是「天妒英才」,還是「紅顏薄命」,林奕含就過不了這個難關,陳國星這個惡魔用中文的魔咒把她騙走。
陳國星除了號稱補教界的馬英九之外,在補教界還相當受女生喜愛。上課表演,「間關鶯語花底滑」會發出間關鶯語聲,「呦呦鹿鳴」會發出呦呦聲,「嬌喘微微」在林奕含的筆下顯得既猥褻又褻瀆,不但沾汙了女生,也沾汙了五千年的中文語境。他談話幽默,喜歡賣弄文采。當一批學生補習班課業結束,準備升學考的時候,他會對考生說:「花盛開蝴蝶自來、人如果精彩天自安排,你這麼努力應該沒有問題,祝大家順利成功!」
聽這句話,不用再補習,大學之門已經開了,就等著這批他教的學生,昂首闊步,踏進極樂世界。
林奕含就這樣上吊自殺了。
2009年十八歲的秋天,台北醫學院只上兩週,第一次休學,第一次上吊自殺,第一次住精神病房。(這段的「交往」超過1年,不是陳國星聲明的2個月。本來林父母發現想提告,卻被陳國星的太太威脅要告林奕含妨害家庭嚇到了,只好私下和解,這就是陳聲明的太太選擇原諒,不提告的原委。)
2010年十九歲的秋天,林奕含送富二代回美國,從機場回來,吞下整整100顆普拿疼,第二次自殺,第一次住進加護病房。
2011年二十歲的秋天第三次自殺,第二次住精神病房。
2012〜2013年間的秋天考進政大中文系,又想要愛上陳國星,約陳國星在美術館見面。當時美術館展出「清水模」
2014年 二十三歲的秋天,第二次休學,因為某一天有露台的某一間星巴克二樓,看見陳國星又在外面露臺引誘年輕的女學生,她才斷然跟他絕交。他們之間前前後後、斷斷續續交往了7年左右。她用生命去愛陳國星,陳國星卻遊戲人間,把她當作無知少女玩弄,就在這個時刻,她才發現那是「姦」。
2016 跟B結婚。
2017年2月出版「房思琪的初戀樂園」。
2017年4月27日第四次上吊自殺,得年26歲。
證人
南檢判定陳國星對林奕含的行為是合意性交,而非性侵,關鍵證物是世世提供的《初戀》。
《初戀》這篇小說是電子稿,據世世說,2009那一年,林奕含和陳國星的師生戀,被林奕含爸媽發現,打電話約陳國星夫妻在喜來登大飯店談判,雙方協議分手,但林奕含斷不了這段情,回家後鬧情緒,自殺,被送去加護病房,再轉精神病院,住了一陣子。到底在什麼情況下寫這樣的作品,沒有人知道。出院後,寄給世世,世世是在她的電腦磁碟裡存放著,只有她一個人擁有。林奕含父母不提供資料,無法確定是否林奕含所寫。
南檢既然採信《初戀》為真品,在偵查不公開的情況下,又看不到作品內容,多說無益,不過因而判決兩情相悅,合意性交,使世世被網民罵翻,甚至有人說她被收買,圖利陳國星。
世世是林奕含國中閨密,一起考進臺南女中,分班時,林奕含分到資優班,世世分到普通班,兩人上課的教室,分別在不同的大樓。林奕含說:
我永遠記得我走去「別的」大樓,等那個從國中就喜歡的女生下課。欖仁樹下有黑碎白末矽礦石桌椅,礦石椅子上的灰塵亦有一種等待之意。周圍全是樹,樹葉榮滋得像一個不願留長髮的英氣女孩被媽媽把持的厚馬尾。
太陽鑽過葉隙,在黑桌面上針孔成像,成為一個又一個迷你太陽,亮麗足當愛白日夢的女高中生的飼料。學費雯麗望上拉緊脖子,像等待一個高個子的嘴唇,可以看見角質豐厚的肥葉掃來掃去的聲音,終究和入冬腳下黃葉的耳語不一樣,黃葉音如其人,十分乾脆,而綠葉親暱起來卻你你我我相稱。簡直感覺桌上的小太陽是咕咚咕咚沿著葉子的掌心溜下來的。風起時,欖仁樹的香味噓進來,和早餐吃的三明治與數學題做將了火腿蛋多項式欖仁三明治,七竅裊裊哼著香。教室裡的粉筆聲像敲門。球場的喊聲像牧犬和羊群,一個趕便一群堆上去。那豐饒!忘記那天等到她沒有。
世世是一個明媚得像天堂裡才有的春日清晨的女生,看著她打球流汗林奕含都覺著是露珠。常常想起她,其實是想念一場清真的人生,在什麼地方被剪接錯了,從此無聲,且黑白。
她喜歡我,我喜歡她,我們終於是沒有在一起。
天不從人願,升學,升學,升學把她們的時間縮得緊緊的,加上林奕含「交往的人超多的」,兩人在一起的時間更少,或近乎沒有。
林奕含在那段時間可能同時跟富二代與陳國星交往。她跟富二代在一起是純純的愛,而她跟陳國星在一起加入一些滿足老師慾望的性事。
有人在分析陳國星的五點聲明說:
林奕含高二下就有憂鬱症,在高三上學期就有看診記錄了。
陳國星說:林奕含高二下就有憂鬱症。為什麼陳興(陳國星)會知道林奕含高二下就有憂鬱症?那時候就很熟了嗎?但是他們不是高三畢業後才聯絡的嗎?
還有,陳國星和林奕含非常開門見山,據檢調公佈的資料,兩次電話,一次約會就上床了,過程都沒有過年過節各種送禮,耍浪漫之類的戀愛流程,我實在不相信那一次沒有用強的,只是林奕含不敢講,或者被安撫了。
林俊憲也提到,林奕含生前曾留下許多日記及加密的部落格文字,這些資料具有一定的證據力,林奕含的父母與檢方應朝這方面去追查,不能因為陳國星一紙聲明就買單。
因此很多人說,陳國星誘姦林奕含是無可爭辯的,而且是在女生高二升高三的時候,用什麼方法,都是聯想,但老師的權勢性侵的說法,絕對無疑。
世世以一個閨密的身份作證,她頂多跟另一個證人一樣,只能根據幾次林奕含約她們見面的情況告訴檢方,實情就是那樣。至於林奕含內心的痛苦,甚至她最感痛苦的羞恥,說實話沒有人想聽的鬱悶,世世與采,能理解嗎?不是她們不能理解,而是她們交往的那個時段,林奕含自殺又自殺,幾次進出加護病房,幾次進出精神病院,即使世世姊姊說,都是世世在陪伴,林奕含在那種精神狀況下,能夠跟閨密說悄悄話嗎?能夠跟閨密說出心裡想說的話嗎?
與此不同的是美美,她是林奕含大學同學,也患有憂鬱症,進去過精神病院,兩人同病相憐,相知相惜,感情之深,到了交心的地步。
美美今年大五,掙扎著把最後兩個學分念完。那天她極貶抑地說了,她明明詢問多次.學校竟又說「因為申請一次提前畢業又休學兩次所以少兩個註冊章需要再讀一學年。」
我說:「幹!」
我們說這好像之前看的電影,失業老人在申請福利的過程中,被制度活整死了。我好難過,她與我不同,她對人類還有信心,她不似我乾脆逃學。每次約會分開,我都緊緊抱她,她矮小的,細軟短髮積蓄在我的乳間,她我的髮一時匯流,分不清誰誰。我擁攬著她.其實是她從裡面把我撐起來。每次美美約見面我一定答應,如饑似渴要見她。也是我不知道自己什麼時候會被抓去住精神病房,一住又不知道多久。二十歲第二次住精神病房,帶了一公尺書,看完了竟還不能出院,只好從頭再看一次。又或者我哪一天就自殺死了。
崩潰那天,借宿美美。慌忙中沒有帶藥,盯著她的藥籃子看。「雖然找吃宜眠安,可是妳可以借我兩顆史帝諾斯嗎?」因為知道我是認真的,所以我們笑得如此大聲、快活。沒有藥效蓋在身上,癲癇流淚一夜,我可以聽見美美合在薄被裡,煎來煎去,睡得極不均勻,極淺,極碎。眼睛適應黑暗之後,可以看見她的房間如此熱鬧,有楊德昌、伊莎貝.雨蓓、茱麗葉,畢諾許、艾騰.伊格言、拉斯.馮提爾、洛伊.安德森、歐容,還有許多我叫不出名字的人。突然非常痛傷,她迷信了,就像我躲在書後面。而且我更多的是物理地躲在書後面。一時間,整個關於「藝術是否可以含有花言巧語/藝術是否從來就是花言巧語」的命題,猛地抓住我,如一隻太緊的馬尾,我的五官被往後拉扯、拉平,進而整個消失了。
這樣的一位至友,林奕含自縊而死,當然非常痛心,難怪她會說「物傷其類」。可是她作證的時候,不管說什麼,南檢就是不理不睬。
她說,她在作證時,屢屢被問到有壓力嗎?她不解為何要有壓力,後來她才理解到,「我說的都是實話,怎麼會有壓力呢?」她對體制不抱希望、對司法沒有信心,沒有預期,也沒有期待成果。
她提供給證物證詞,南檢在2017年8月22日作不起訴處分的說明記者會,卻隻字未提,令她非常失望。
林奕含給她的簡訊內容如下:
2015/06/05
(五)
02:00 YH 才沒洗掉
02:00 YH 記得的就足夠
02:00 YH 沒什麼事是一定要講
02:00 YH 但一定要跟妳講話!!
02:00 YH 晚安
02:01 YH 祝妳正甜甜夢
02:01 YH 【貼圖】
02:01 YH 【貼圖】
02:23 Ming L 失眠
02:25 YH 語音訊息
02:29 Ming L 【貼圖】
02:29 Ming L 謝謝
02:45 YH “旻
我跟妳講一個故事,故事很長
對話內容有一個很重要的證物就是【貼圖】,至少有三張照片。這三張照片,很多人認為可能是思琪螃蟹,或其他受害者的有力證物,但南檢卻視若無睹。不過有人替南檢緩頰說:「不管是房思琪小說裡的寄照片 或是這個訊息的寄照片 林反覆提到這件事 但是檢方似乎完全沒有提到。猜想檢方應該沒有取得這個證據,這個證據如果真的有的話,至少可能可以證明有另外的受害者。」
美美很恨,「我沒辦法接受指陳國星掌握話語權,睜眼說瞎話,那個像惡人的名字高高掛在招牌上……人可以忍耐,但忍耐應該有限度,生氣才是美德。
「書裡那個老師的原型人物,我常常跟我的醫生說,萬一那個人哪天老死了、壽終正寢了,我會輕視自己一輩子。……我不是生來就會仇恨別人的人,可是我確實地想要物理性地傷害他,但我做不到。」
無奈,臺灣的司法就是這樣。她且痛心地表示:「我確實無法代替林奕含說話,雖然我認為自己可被採信。」
我把簡訊裡的內容用文字檔抄錄如下:
旻:
我跟妳講一個故事,故事有點長。
很久以前,有個小女孩就叫她小森吧!小森十八歲的時候愛上了她補習班老師;十八歲以為那是愛。高中畢業某一天小森被老師強暴了。那暑假,小森失眠了一個禮拜,又陸續被強暴了幾次;小森下了一個決定,她要愛上這個老師,實實在在的愛,不然太痛苦了。她喜歡聽老師說話,但她不想要發生關係。小森陷入一種自我滿足的戲劇性,她以為偽裝的愛情可以讓自己疼痛的身體舒服一點,讓自尊變乾浸,那是對當時的她來說最輕鬆的方法,一個自言自語發作時的說法,只要老師稱讚她一句,她就飛快記到日記本裡,不能不明不白被糟蹋,小森是這麼想的,愛他,那他就可以這麼做,小森的邏輯似乎並不好,很快的。
這個affair就被小森的爸媽發現。小森被像狗一樣關起來。
小森的爸媽對她咆哮:妳跟一個襖男人上床!小森心裡想,這應該是一句被動式,是「被」而不是「跟」,為什麼爸媽不聽完完整的故事呢?連爸媽都這樣,於是小森又下了決心,以後無論誰都不會聽見真實的故事;她不會講給任何人的。小森試遍幾乎所有自我毀傷的方式,因為沒有辦法從編織的悲裡脫身。她覺得自己是共犯,一直到二十二歲五年,小森每個晚上都做一模一樣的夢,夢境是男上女下姿勢裡女生的視點棕色的肩脖,海一樣起伏的天花板,每晚都痛到夢裡的小森以為夢之外的現實有東西在戳刺她的下體。小森遂害怕睡覺。每天半夜酗咖啡,不可能都睡,趴在桌十分鐘也夢到。小森覺得自己一定會發瘋。
小森有幾個親密的女朋友,她們在這許多年常常問她:妳還在想他嗎?小森覺得很奇怪,因為犯錯不是她,可是她老被責難。女生朋友不懂小森說她們「正常」是什麼意思。正常的意思是,跟妳發生性行為的人喜歡妳;正常的意思是,先牽手,再擁抱,然後接吻。正常的意思是,功課壓力大到倒頭就睡,甚至失眠也好。小森想要的只是一點理解而已。
直到去年小森遇見另一個女孩,就叫她S妹妹吧!S妹妹跟小森聊了很多,原來在小森之後緊接著就是S妹妹;S妹妹被那老師強暴後就休學了,她爸媽怕被大學教授欺負。有一次S鼓起勇氣在網路上講了老師的事被噓爆,而且S妹妹的老家被噴漆,S妹妹收到一封信,信裡是S妹妹學校的學妹被施虐的照片,那學妹現在在療養院,療養院與小森待過精神病院不一樣,療養院的俗稱就是瘋人院。
至此,小森又陷入不可自拔的痛苦,再次休學了,小森發現她不能夠再用愛情悲劇來自我欺騙了,必須面對現實了,但實在好髒好髒。小森常常覺得自己身體髒掉了,連心也髒了。她當初以為讓自己輕鬆的說法,其實是最殘酷的法,是自尊讓她選擇這樣的法,待在老師身邊,天天被他強暴,然後告訴朋友:我們在一起。
這是什麼自尊心啊!
小森確實愛過老師,但那是從犯對主犯的愛,自尊心讓小森從愛情悲劇故事脫身後又進入受害者的自責結。這許多年小森的爸媽監視她,用語言鞭笞她,小森的朋友規勸她,輔導她,但沒有人聽她說完全部的故事。
故事先到這。
滿室芬芳
我在訂婚宴上大發牢騷。雖然牢騷的對象應當是一隻耳朵,而不是一支麥克風;牢騷如塵騷動賓客的眼睛,眼淚如珍珠孵出來。宴畢,我和B蠟在那兒給人拍打照相。
葉菊蘭是爸爸的病人,她走過來,踮起來,抱住我,說:「妳真棒,我愛妳。」我突然覺得滿室芬芳的不是玫瑰,而是,是蘭。
我的高跟鞋把腳扳成一種舞姿,踩著爆發的花床飄飄欲仙,外婆回家,循例評論了一輪女客的服飾音容。外婆突然說:「葉菊蘭比電視機裡好看。」一句話戳破我為其人其事高張的熱氣球花籃之心。我只能說:「阿嬤 她是葉菊蘭,她不需要好看。」
林奕含常有大難不死之感,也常懷疑自己是否存在?她用雙胞胎姊妹作比喻,她是姊姊又是妹妹,姊姊十八歲時把頭掛上窗簾繩子死了,雙胞胎應有感應,妹妹從此在死亡的恐懼中消磨歲月。如今過了七年,一直有幻覺,姊姊死了,妹妹是不是也應該死了。
結婚對她來說,是起死回生,投胎,讓她重新做人。
B給了她的愛,就像童話中白馬王子吻醒了白雪公主,她也活了過來。
外婆突然說:「葉菊蘭比電視機裡好看。」
電視機裡面的葉菊蘭是影像,阿嬤在婚禮所看到的葉菊蘭是真人,是從喪夫的悲痛中站立起來。
對林奕含來說,葉菊蘭就是葉菊蘭,她回答說:「阿嬤,她是葉菊蘭,她不需要好看。」
葉菊蘭走過來,踮起來,抱住她,說:「妳真棒,我愛妳。」林奕含突然覺得滿室芬芳的不是玫瑰,而是,是蘭。她也活過來,能呼吸,能感覺。
林奕含在婚禮中說:
我並不勇敢。說這些話,單是希望婚禮中有我的成分。除了被裝在禮服白紗裡的,我很長時間脫離人群,我永永遠遠錯過了其他人步出中學教育後走入上大學,出社會,學習規矩繩墨場合的倫理,話語的習俗。
你懂嗎?
高學歷一直是她夢寐以求的願望,高三發病,看診,請假過多,差一點畢不了業;沒想到,學測還會滿級分,但臺大醫科甄試卻落榜了,這種戲劇性的衝擊,對她心理傷害很大。北醫唸了兩個禮拜,便休學了;而政大唸了兩年也休學了,都是這種莫名其妙的升學制度所造成的後遺症。
結婚後,林奕含非常喜歡跟B討論高中生活,那些日子美得像禿樹的手指上最後一片半黃半綠葉子,就在那裡停止了。她回想起考上十八班,是她短短,然而已經太漫長的人生裡,唯一一件酬報大於付出的事情。當老師對她說:「妳是我教過的學生裡數學最好的一個,」她知道老師說的不是數學,而是給她現今沒學歷,沒工作的日子的一個信心。她也知道人家在婚禮說她美,其實她可以誠實地告訴她們說:「我只是妝化得厚啊!」
她的婚姻會美得像一個新築鳥巢的生活,會美得像嬰兒和幼犬的一場接吻的生活,然而這個語境是這樣的:
場景:段考
人物一:她
她說:「慘了我都沒讀。」
她的意思是「我只寫了兩本而不是三本參考書」。
人物二:我
我說:「慘了我都沒讀。」
我的意思是「我連課本都沒打開過」,然而我們還是好得像麵包和奶油,好得像一顆排球相鄰的兩個縫片。每天上學跟她們說話上了癮,聽她們說話像酗酒,現在我才明白我那時是踮腳尖在世界的極點酗著永晝的青春。
唸政大中文系時,《詩經》和《楚辭》她都拿高分,其他科目就懶得去上課,躲在宿舍看小說。而考試時發病請假,拿著醫生證明,結果教授問她,這張醫生證明書是從什麼地方弄來的?
林奕含從小表現優異,回想起從前,高中同班同學有三分之二後來考上醫學院,也都在行醫,只有她,求學之路就到此中斷了。她之所以不能繼續深造,完全歸因於精神疾病,她從不隱瞞她是個有病的人,疾病不是白色婚紗所能掩蓋的。她坦白說:
疾病剝削了我在什麼場合該講什麼話的機會,講不是因為勇敢,我講這個跟小嬰大便在尿布上遂哭起來是一樣的。我曾經很喜歡世界,生活,命運,或無論叫它什麼,但是它不喜歡我。這段話背面的主題意識就是我並不勇敢,我真的不懂你們說的勇敢是什麼個意思,決不是風蕭蕭兮易水寒,我只風吹草低見牛羊。
疾病困擾著她,想死,卻提不起勇氣。她經常動起自殺的念頭,就像風吹草動,見到牛羊那樣自然;沒有計劃,沒有目的,不像荊軻刺秦王那樣,視死如歸。她在日記中寫著:「雖然我嘴巴喊著要自殺,其實我比誰都怕死。」她自殺了三次,也被人救活了三次,除了這三次之外,還有一次爬過窗臺想要往樓下跳,結果看到對面有一個警衛在看她,裙子撐開。她忽然意識到,倘若她這樣跳下去,不只腦袋開花,連私處也被看光了。
她想自殺,還想到羞恥;當然要死,也要死得完美。
第一次自殺是上吊,第二次、第三次自殺是吃藥,這三次自殺都未曾用刀割,免得破壞體形。她對自己的長相很珍惜。在唸高中時,就長得婷婷玉立,愛打排球,當過校刊編輯,喜歡廣交朋友,是個健康活潑的女孩。然而就在高二升高三的那個暑假,被補教名師約去臺北看展,回來後,隔天身體不適,行為變得很怪異。
閨密知道她跟補教名師走得很近,還問她:「妳愛老師嗎?」看似關心,卻非勸阻,因而更加推波助浪,等她陷入了熱戀,閨密問她:「妳要不要老師跟師母離婚?」
在林奕含跟陳國星七年的交往中,分分合合,經歷了三次自殺,等她覺醒之後,無法磨滅的記憶是,嘴唇被鬍渣刺破,與過度縱慾的創傷。
她很想做好妻子角色。B去上班,她去買菜,在結帳的隊伍裡聽見兩位媽媽對話。
「我跟妳講,煮飯就是要煮得有一點不健康,太健康了,兒子成天都想吃速食,煮得有一點點鹹,有一點點油,兒子才不會跑出去吃外面更不健康的東西。」
她把這一段話如獲珍寶似地撿起來,深深體會到「這位媽媽應該很懂得夫妻相處之道吧!」
其實她對丈夫的生活細節都很關心,「B都說自己不過生日,父親節前夕又在暑假,說習慣了便跟其他日子一樣,像從罐裡拿出另一顆核桃,直到有一次他脫口說大網站寄給會員的生日祝福他都留著,那大約是她人生中第一次體驗到母性的時刻。
每天跟B說話,比面對自己那敵意的沉默更接近自己。
我對幸福三緘其口,好像幸福之大權含在嘴裡,一開口就會掉落,不能演練「愛上」的場景,彷彿許多年前我早已愛上你,彷彿我相信緣分,不伺候任何面貌的關係,就像自由的文學不為任何主義意志服務,除了自由,彷彿許多年來我都在等待,盲目地、五里霧中地,看見你之前,我不知道自己在等待什麼。
人人說B這孩子很踏實,其實他也有夢。雖然他自己都沒意識到,「我便每次地卯足了勁替他過生日。如果他是一塊心滿意足的巧克力布朗尼蛋糕,我再虛華也要化作一片金箔舔上去。我不必知道自己是不是必要的,但是我極歡喜。」
安娜卡列尼娜的開篇句: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而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我也大可說:幸福的人都是相似的,而不幸的人各有各的不幸。我是能夠說「清明的眼睛」就決不說「雪亮的眼睛」的人,但在B的愛裡我庸俗得如此自在,
彷彿人生真的就是一塊蛋糕要切成八或十等份而已,我肥美蔓杈的文字遊戲紛紛下馬,此刻我只記得一種語言:我愛你
在2016年12月27日的PO文有兩段對話很有趣。 ·
「第一回合」
(邊煮飯邊唱歌)
Y:我唱歌跟太妍一樣好聽吧!
B:對。
Y:你其實心裡也覺得我寫文章不怎麼樣,對吧。
「第二回合」
Y:我每天一直聽太妍的歌,是不是有一天唱歌就會跟太妍一樣好聽。
B:會。
Y:你其實心底也覺得我每天讀書寫文章的練習是徒勞,對吧!
B:妳要明白真心和好心的差別。
B是個心胸開闊,有思想,有主見的年輕人。他勸林奕含不要再那麼專注投入讀書寫文章,對身體不好,是出於真心;而以前陳國星也勸過林奕含不要再讀張愛玲的小說,成為張迷可能會幻覺幻聽,應該出於好心;真心和好心只有一個字之差,差之毫厘,卻失之千里。
B是真心愛她,不是好心愛她;陳國星是好心愛她,不是真心愛她。B明知她有精神疾病,還是追求她,娶她為妻;陳國星姦情被發現,卻選邊站,寧願當個負心郎,維護家庭的完整。
林奕含在婚禮中表明希望有「我的成分」,B給了她平等與尊重,她是女性,她不是男人附屬品,也不是男人的奴隸。
契訶夫說:「我是一位農奴的孩子,當過伙計,參加過唱詩班;他們把我養大,叫我服從長官,親吻牧師的手,接受別人的意見。我常在街上流浪,遭到毒打,感激人贈予我食物;還會在神或人面前假裝好人── 但漸漸的,我把自己的奴隸成分甩掉。終於有一個早晨,我忽然了解到,我血管裡流的不是奴隸的血液,而是堂堂正正的人的血液。」
她跟老師交往了七年,都處在學生卑微的地位,為滿足老師的慾求,傷了身體,還盡力奉承。
那年,那天,你像夏天的鵝絨被,不合時宜地蓋在她身上,感情強烈到兇惡。你說她美,說她才華,對她說與一個美且才的女生「能發生的關係都要發生」。她當然知道那是胡蘭成的句子。她從未覺得自己像張愛玲,好比基督徒不曾覺得自己像耶穌。你清澈的惡意,她頓時間感到加倍赤裸、無所措其手足。
你是指老師,她是指學生,這種不對等的性交方式,不是權勢性交,什麼是權勢性交?跟他們之間是否有師生關係已經不是問題。
終於林奕含了解那是姦。
嫁給B,是她真心的。她珍惜兩人在一起生活的每一個細節,她一一數著婚後什麼是她感到幸福的事。
1. 他坐在飯廳看我煮飯。
2. 我苦思週末約會的打扮。
3. 看電影前吃雞塊。
4. 幫蛋糕拍照。
5. 我叫他聞今天的香水。
6. 公園溜滑梯。
7. 接到他下班的電話。
一路數到一百……我並不真正幸福,然而我還是幸福的。
這種幸福,能體會到,卻稍縱即逝,她拿捏不住,到底是真正幸福,還是假相。
回想起新婚燕爾,連假去日本玩。晚餐他們吃自助餐,站在櫃檯前面,研究切得絮絮瑣瑣的花樣小菜時,聽櫃檯後的歐吉桑說了一串日語,她用日語表示聽不懂;歐吉桑便改用英文,配著手勢,說小菜旁的水是山泉好水。
她斟了一杯,用日語說了謝謝。
他問從哪裡來的。
她答Taiwan。
他說,啊,A very nice country.。
她用她僅剩的日語說了非常感謝您。
B吃飯的樣子總讓人覺得他吃的是世界上最好吃的東西,我愛他笑著說他忘記這到底是第幾碗了的那個幼犬表情,那個新孵好的鳥巢的表情。
台灣,許多人行走其中不覺得它好,也不願成為國家,把山泉水捧著喝下去,覺得剛剛一桌子酸甜苦辣都被沖刷到山的另一頭,幸福得如此乾淨,乾淨到有一種內在的撕裂傷。
又有一次他們蜜月旅行,在塞納河畔的流動攤販,選了幾張「失落一代」時期服飾的仕女圖。回到臺灣,拿去裱框店選框。選框的時候老闆上上下下看他們,彷彿以鞋、褲腳、上衣與包包的吊牌來衡量他們的深度。等裱框裱好了,他們領回去的時候,老闆不再多說話,除了眼睛裡懶散外,還有一種不可思議的感覺。
林奕含說:
我可以翻譯他的眼神:幾張彩色印刷的破紙。一百倍價錢把它們裱起來。
出了店門口,我們沉默了一會兒。我開口了,對B說:他不懂。
B回我:他不懂。
回到家,要掛畫。
B把釘子釘進牆裡,他輕輕啊了一聲:「裂了。」
「什麼裂了?」
「牆。」
「怎麼辦?」
「釘釘子牆本來就會裂的。」
「是嗎?」
「畫掛上去就看不到了。」
裱框店的老闆怎麼可能會懂,盒裡還有一塊披薩,披薩上有鳳梨和火腿,鳳梨上停著蒼蠅,蒼蠅的身上閃著祖母綠的光。
雖然B是學理工的,從不讀詩,但他說話卻像詩一樣,讓她聽起來耳朵變得很柔軟,很柔軟……B告訴她,他大學時代放在故鄉的舊電腦,入夏了竟爬出螞蟻,原來冬天螞蟻在裡面築了巢。她問不熱嗎?
B說牠們不必住在七八十度的CPU那兒,可以住在二三十度的風扇附近。聽到他這樣說,她覺得,真的,沒有比他這種專業的人腦子裡擁有更浪漫的小說素材了。
寫作是林奕含一生最大的志業,或許陳國星看得出她有天分,但他存心不良,以補教國文名師的頭銜,談文學,讓她以為他能幫助她寫作,但陳國星沒有胡蘭成的能耐,最後她把少女的青春都付出去了,像典故裡的「邯鄲學步」,什麼都沒有學到,最後用爬的回來。
B並不鼓勵她寫作,怕寫作會勾起傷心往事,而她卻以為她思念舊情人。她在日記裡寫著:「我突然發現,對B做了一件最殘忍的事,就是讓他明白,身為重度精神病患的伴侶,他無論如何都無法使我真正幸福。」於是誤解,爭吵,和解,不斷發生。
用楚楚醫師的說法,我是「經過核爆」的人,早已喪失愛人的能力。在B之前儘管交的男友,但並未戀愛。我與B有許多暗語,「蘋果.是路上有正妹快看的意思,「漢堡」是這家餐廳太貴趕快開溜的意思,「薯條」是講隔壁桌壞話小聲一點的意思,「酥皮濃湯」是現在頭痛發作想休息的意思,「蝦餅」是有男生在看我好不舒服的意思。無數默契,現在想來,每每要下淚.與B確實是我人生第一次戀愛。近來我第一次明白「食之無味」四字,專挑鹹酸嗆辣吃,嘴裡卻只有軟硬,但不,沒有味道。婚姻是胡蘭成給汪精衛寫的社論集子──戰難,和亦不易。
就這樣他們分居了。她在日記裡向B表白,
B,你嫉妒他嗎?你懷疑我愛你像懷疑我愛他嗎?如果你有三年,每個夜晚都做一樣的夢,一張黎黑的臉在你面前,你的嘴唇被他的鬍渣刺破,巴巴流出紅血,他近到你以為自己的眼睛會掉進他的眼睛,近到看見他眼睛的血絲一絲絲都有著蛇頭,精子般游向瞳孔的卵子,近到他的鼻息像天空被宰制被切割、天窗裡那種專屬於你、呈正方形的大雨,淋漉了你的臉。你渾身濕透、掙扎透支著醒來,驚訝著汗和眼淚和陰道分泌物有一樣的味道,而有一種恥辱是一生都無法超越的。
我何曾愛他?為什麼要以愛質詢我?如果你每天都做一樣的夢,你也會發瘋,並在幻覺中痛心疾首地愛上那張臉。
妳會告訴自己,告訴B,妳絕不要生女兒,如果非得是女兒,最好醜一點,笨一點。像聖經說的:「不叫我們遇見試探。」
林奕含過世前8天,接受訪問時說:「我所知的就是,已經瘋了的人不會變成不瘋,已經插入的不會被抽出來,我所知的就是這樣,我非常痛苦非常生氣,已經吃進去的藥不會被洗出來。」
從她最後發表的兩篇文章〈在好久好久以前〉和〈石頭之愛〉約略勾畫出她一生在感情方面的糾葛,以及被精神疾病折磨的痛苦。她的死,實在令人惋惜,她有很多話要說,卻被酸民給扼住了,若她能假以天年,必定有更好的作品出現。
卡繆在《薛西弗斯的神話》裡說:
自殺是哲學真正嚴肅的問題,而且若要判定一個人值不值得活下去,那更是哲學根本的問題,其他諸如世界是否三度空間,心靈是否分為九個或十二個範疇,都只是遊戲而已,是次要的問題。
自殺一向被人視為一種社會現象,卻沒有人更進一步去討論它。相反地,自殺與個人的思想,是醞釀在內心深處,毫無知覺,只是某天晚上扣了扳機,或自高處跳下,才驚動四鄰。
據說某一個自殺身亡的公寓管理員,五年前失去了女兒,從那時起,他變得鬱鬱寡歡,喪女之痛蠶食著他,種下了異日自殺的伏根。
開始思想無異是開始種根。
對於這種開始,幾乎與社會毫無關係。蛀蟲唯在此心中。追求病根捨此無他。我們必須瞭解這種致命的遊戲。
林奕含自殺的伏根,從她最後兩篇文章〈在好久好久以前〉和〈石頭之愛〉中很明白地表明出來,就是「你」,「你」一直干擾著她跟別人戀愛,對婚姻生活「食之無味」,「戰難,和亦不易」,也是「你」介入其中。
在〈小公寓的純情故事〉裡她是這樣寫著,「你」對她說:「我是犯了佛家的三毒。貪癡妳懂。我嗔的是:有時候想妳,卻正在工作。」「你」彈奏她的身體,唸一百次她的名字,然後「你」又說:「《博物誌》說,這樣就能蟲一樣永遠鑽進妳心裡。」
對,「你」給她的一千零一夜,她習慣了,只是「你」離開她已經五年了,或六年,或七年,她已經記不得了。
Standing in My Shoes
你能想像一個是17歲的高中女生被一個50 多歲已婚的補教老師強壓在牆壁,南檢說:「這是師生戀啊!兩情相悅,合意性交。」 或許這是真的師生戀,然而師生戀是這個樣子,為什麼林奕含要控訴陳國星是誘姦犯?為了脫罪,誘姦犯卻變成了普渡眾生的觀音菩薩,他說:「她愛我。」在他滿足了獸慾之後,用一句頗令被踐踏的女學生受寵若驚的話語說:「這是老師愛你的方式。」
男女在談戀愛時說:「我愛你。』與「這是老師愛你的方式。」在語意上顯然有很大的區別。或者舉一個不倫不類,大逆不道的例子,父女亂倫,父親安慰女兒說:「這是父親愛妳的方式。」
那這個誘姦犯不用司法審判,老早被閰羅王判打入十八層地獄,也就不必枉費陳國星花大錢請律師了。
林弈含後來考上大學,才唸了兩個禮拜,就被陳國星(不用綁架,只打了幾通電話),叫過來,住進小公寓,同居了三個月,南檢把他們兩人的關係美其名叫做師生戀,真是匪夷所思,你相信嗎?被女大學生的家長得知,約補教老師,以及他的妻子,世世與當事人共6個人在喜來登談判,談判的內容未曾報導,外人不得而知,可是女大學生回家之後,立刻被監禁起來,,談判的內容未曾報導,外人不得而知,可是回家之後,女生大學ㄅ生自殺了三次未遂,最後一次終於上吊身亡。
這個事件被報導出來後,引起很多人的關注,進而提出告訴。
然而最令人不解的是請看下面一段文字,會不會如襄閱主任所說的那樣。
「我必須寫下來,墨水會稀釋我的感覺,否則我會發瘋的。我下樓拿作文給李老師改。他掏出來,我被逼到塗在牆上。老師說了九個字:『不行的話,嘴巴可以吧。』我說了五個字:『不行,我不會。』他就塞進來。那感覺像溺水。可以說話之後,我對老師說:『對不起。』有一種功課做不好的感覺。雖然也不是我的功課。老師問我隔周還會再拿一篇作文來吧。我擡起頭,覺得自己看透天花板,可以看見樓上媽媽正在煲電話粥,粥裏的料滿滿是我的獎狀。我也知道,不知道怎麽回答大人的時候,最好說好。那天,我隔著老師的肩頭,看著天花板起伏像海哭。那一瞬間像穿破小時候的洋裝。他說:『這是老師愛妳的方式,妳懂嗎?』我心想,他搞錯了,我不是那種會把陰莖誤認成棒棒糖的小孩。我們都最崇拜老師。我們說長大了要找老師那樣的丈夫。我們玩笑開大了會說真希望老師就是丈夫。想了這幾天,我想出唯一的解決之道了,我不能只喜歡老師,我要愛上他。妳愛的人要對妳做什麽都可以,不是嗎?思想是一種多麽偉大的東西!我是從前的我的贋品。我要愛老師,否則我太痛苦了。」
「爲什麽是我不會?爲什麽不是我不要?爲什麽不是你不可以?直到現在,我才知道這整起事件很可以化約成這第一幕:他硬插進來,而我爲此道歉。」
師生戀是那位很會打官司的女律師定調的,我們暫且不談。至於兩情相悅,合意性交,真的是那樣嗎?
雖然上面所引述的是林奕含所寫的小說《房思琪的初戀樂園》裡的告白,其真實性不可懷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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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奕含自殺是在4月,事情鬧得很大,現在是11月了,事情似乎平息下來,再看PTT,好像不再有新的議論,也許很多人對她一生的掙扎,to be or not to be不再關心,但我卻很在意她日記所記載的點點滴滴,我請看她真實人生所遭遇到的折磨與掙扎,這不是一般人所能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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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弈含自述
讀到所謂詩人這樣寫精神疾病:「握緊自己的脆弱,承認自己的傷口,他才會是真實『在著』,才會慢慢復原的存在。」
有人寫文章,就喜歡這個調調,以為這樣寫很有靈性,很有詩意,存在來,存在去。我說:「去你爸的,你可以不吃藥只有一個原因,不是你比較勇敢,你不吃藥不會死。對。不吃不會死。就這樣。」
我從十七歲生病,就開始吃思覺失調的藥,可以感到平靜,可以睡滿八個小時,可以吃完一整碗飯,一個月卻胖了二十公斤。
楚楚醫生很開心,但知道我恨自己吹氣球的身體,知道我不只是照相機,連車窗倒影都避諱,看我平靜了一個月便說可以換藥了。
那一個月裡,爸媽帶我去英國,商量留學。
劍橋的數學橋沒有用一個釘子,全是木凸榫與木凹卯銜接而成。那個清純,像七夕的鵲橋,像走在無限個吻之上。
換藥之後,我又開始愛哭、厭食、幻覺、幻聽,想自殺。
楚楚醫生要我馬上住院,那時我一個人跪在地上打包行李。以前我就住過那裡,知道,馬克杯不可以帶,馬克杯摔破了可以拿來割腕;球鞋不可以帶,球鞋抽出鞋帶可以用來上吊;刀叉不可以帶,刀叉可以用來刺進胸部戳傷心臟。我跪在那裡打包換洗的內衣褲,不知道又要住多久,帶了一整套的莒哈絲和貝克特的作品。住院之後第二次開始吃思覺失調藥,又開始發胖,發胖至今,終於又平靜下來。
我說:「媽的,不吃藥,萬事萬物對我而言都只是各種死法而已,永遠記得一個人打包,一個人揹著行囊辦住院。說是行囊,但是我可以走去哪裡?」
面對藥物我確實很卑微,但這跟勇氣一點關係都沒有,我此生只能一而再,再而三地告訴別人:「它就是慢性病。」
我恨極了聽人教我「好好生活」。我常想到張愛玲寫銀娣──也許十六年前她吊死了自己也不知道。有人對我說:「一切都是選擇。」快樂是選擇,上學是選擇,生命是選擇,我總是想:「妳真幸運,妳從未這樣生病,胃裡的酸超過心裡的酸,八年來我什麼都沒做,每天殺時間。『殺』這個想法對我說明了生命的充沛與豪奢,我光是活著就是好好生活了。」
當我好像長出犀角一樣生出困惑或痛苦,從來沒有人可以告訴,總是積攢著,等著門診。在這個意義上,楚楚醫生是我唯一的朋友,但我不能跟醫生喝午茶,跟醫生逛街、跟醫生拍照。我一個朋友也沒有,好像安妮‧法蘭克一家人躲在書架後面。而我也躲在書架後面,埋在書堆裡看書,我很孤獨。
我的閨密都忙著升學,沒有時間陪我。世世和采,只是課後之暇,偶爾見一下面。
同學都離我而去,各自發展,這就是我經常說的斷離。
後來上了政大中文系,我遇到了美美。她是第一個不用開口,便知道發生了什麼事情的朋友。有時她跟我很像,以前唸佛教哲學,唸到《心無宗》有一句話是「無心於萬物,萬物未嘗無。」我馬上想到:「啊!這就是說我啊!我不曾想要傷害誰,卻那樣被折殺了,也許聽美美講述她的生活。我千般心疼她的時候,在潛意識裡,其實是萬般心疼自己。」
疾病一直糾纏著我,有一個秋日晚上,虛弱的要死,半夜冒眛地打電話問楚楚醫生說:「醫院有床位嗎?再一個人待在家我肯定會死掉。」
楚楚醫生說:「病房客滿,不然轉院。」
我說:「我沒法再跟另個人講我身上漫長的污染歷史,」只好搭計程車去急診,亂編些症狀,麻煩醫生護理師。雖然左邊床位的心電圖像個規矩的兵嗶嗶吹哨,但我還是安睡了一夜。就是要有人看住我。
我感慨地說:「臉書朋友一百個,卻沒有一個我可以打電話去請求他阻止我尋死的人,或拜託她守住我睡覺,睡在我旁邊就好。」
2010年,我鼻孔插了鼻胃管,世世來看我說:「Betty, how could you do this? You are my best friend! 」後來世世兩年沒同我說話,當然她們不再是我最好的了。
有時我很喪氣,心想:「就算美美,甚至,就算B,如果認識的是從前的我,大概不會歡喜我的。我覺得很喪氣,這麼大的世界,即使瀕臨死亡,也不會有人伸出援手,只能自己去醫院騙一個床位,口鼻毛孔在消毒水味道的毯子裡安全得如此窩囊,安全到心死。
我常常想起精神病院的時光。拆鞋帶、沒有沸水、不能用刀叉、不能用玻璃、瓷器、不能用橡皮筋。放飯了,每個人用鐵湯匙切著排骨,那熟練讓我心痛。生命在此忘記連續性,病院的時光本身就是一道烏黑的空白。太陽沉下去的時候,護理站會廣播。每個人遛著自己的影子,拿著塑膠小杯去領藥,且要當著護理師的面吞服。一吞,喉結哆嗦一下,很有一種風吹草低見牛羊的意味。那是對生命無謂了。
一個病友要配一名看護士。看護士最喜歡看報紙。病友看著那些新聞的表情,就好像那是二十年前,或是二十年後的事。看護士悉心幫病友擦臉,一個個人的表情就這樣被擦掉了。清晨或半夜常有人大哭大叫,我也不例外。護理師只會走到妳面前,拿著一杯水,說:「奕含,吃兩顆安定藥吧!」我只能答好。吃藥之後等著藥效把嚎啕壓下去化成淚珠。
院裡有所謂保護室。保護室的天花板、四壁,都是粉綠色泡棉,像個好夢。我想過,除了一直摳泡棉,吞下去,不太可能在那裡自殺。如果病院是我們所有人生命之黑夜匯流的沼澤,那末保護室就是從一個人人生的所有黑夜中舀出最黑的一個夜晚。偶有人被扭打進去,那打鬥很有嬉鬧之意,門打開一個縫,院裡的燈光扔進去,扔在保護室地上,成為一個金色的平行四邊形,又隨即被拉著對角,扁下去、餒下去、憋成一道鑲在門框上的金邊,人的哀號也漸弱、收攏,歸於無。
我想,保護室真正的意思是:「保護護理士」。我們是沒有機會被社會化的人,而保護室是最後的規矩。正如那種描述巴洛克時代畫家的電影,工人扛著金箔大畫框來去,畫框磕在他的肩頸上,他整個人就像畫中人要掙脫出來。一片金箔脫落了舔在他脖子上,人身最柔軟、柔弱之處。儘管這樣,金還不是他的。
憂鬱症有所謂「禁語」,顧名思義就是不要對患者說的話:比如「加油」,比如「不要想太多」,比如「吃藥沒有用,重要的是妳怎麼想」,比如「不可以這個,不可以那個」。奇怪這些卻是我這多年聽過最多的話。一晚一千年,那一晚就是我和妳們的代溝。當年我十七歲,像陳說的:「精彩的人生正要開始」。最痛苦的是我的人生就在那裡歪斜,徹底被折斷了。我的人生被搶走了。別勸我快樂,我只要不會痛苦到想死就夠了。不要用清明和氣的藍圖餵食我,對不起,我的肚子住滿了心獸,我吃不下,也吃不起。
而妳們呢?妳明白愛比憤怒輕鬆嗎?如果妳知道還有許多小女孩被汙染,過去,未來,或是妳讀到這一行的此刻,妳還會談原諒嗎?
現在,我坐在落地窗內打字,窗戶的臉色漸漸陰沉,黑色把五官壓在窗上,壓出一副失落的表情,黑夜的傷心事就是被俗濫的比興套住。我可以想像,當我寫完這篇文章,關掉大廳的燈,黑夜會像魚得水般游進來,伸手到它可觸及的地方。黑夜甚至走的比光更遠。一個晚上可發生的事真多。黑夜會穿過書架,爬進臥室。
每次看見網路上「該去看精神科了」的譏諷,我就很痛苦。甚至準醫生的高中同學亦如此,更痛苦了。這個社會對精神疾病的想像是多麼扁平啊。在網路上罵髒話的是精神病,在新聞裡砍殺前女友的是精神病──無須診斷,社會自會診斷。
健康的人把「精神病」當作一句髒話;而真正生病的人把樑上的繩子打上美麗的繩結,睡前溫馴地吃兩百顆藥。就像我從未把大學K館對著我自慰的男生想成精神病患一樣,那些可以輕易說出「該去看精神科了」的人,真真是無知到殘暴,無心到無情。我幾乎無法羨慕他們的健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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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網民整理出來的資料,我又當文抄公把它PO 在這裡,讓讀者更了解林奕含的精神狀況。
● 2017/3/14 (早知道需要住院了,也就是自己知道有想輕生的念頭,但是最終因為私事或公務把3/16要去住院推掉了,我認為這裡真的是轉捩點了)。
「最近身心甚恙,本來排好床位這星期四要住院。前天的講座也是外衣外裙作為靈魂的支架撐著的,但是,好難得約到大前輩可以對談,不可以爽約,只好跟醫生說不能住院了。」
●2017/3/16 生日(原本這天林是要安排住院,後來推掉了)
●2017/3/18 (透露3/16生日當天回診時,確實想輕生)
「星期四生日,剛剛好小麗子也要回診,我們便約在醫院——就像精神科的門診間是全台北最適合慶祝生日的地方一樣。
在逼仄的診間一把鼻涕一把眼淚對楚楚說:「醫生,我答應你,不會自殺,可是這個,這個真的好難啊!」
●2017/3/20 (因為忘記帶藥未服藥,症狀嚴重到連走路都需要攙扶)。
「我的頭腦傷心時會過度放電,使我癲癇,為什麼要我用意志力克服?疾病殘酷,而不承認疾病的旁人與疾病一樣殘酷。借住小麗子家,忘記帶藥,癲癇一夜,她睡在我旁邊,毯子合在身上瘦小的,聽見她睡得極不均勻,極淺極碎,隔天,沒有藥效,我連走路都困難,碎步碎步,像個小孩吃著極珍惜的餅乾。小麗子矮小的,猶未醒,但她仍一路把我攙到大街,黃油油計程車像初陽的地方。」
●2017/3/21 (這裡無法臆測林所謂惶惑為何?)
游擊文化臉書透露:「三刷了,作者說對銷量很惶惑。」
●2017/3/23 (說到自己狀況確實不佳)
「真心感謝小光細心的訪問和撰寫,還有細心的攝影,還有陪同的編輯大人,也感謝小安一直陪著狀況不佳的我。」
●2017/3/26 (再一次提到輕生念頭)
「因為其實我真正想做的事是,用刨刀把臉刮花,然後水果刀把動脈割開,躺在浴缸裡等死。」
●2017/3/30 (在旁人看起來,也覺得林的狀況有點糟糕,林同時也透露了有寫第二本小說的計畫,和輕生念頭...)
「今晚跟房慧真老師聊天。房慧真老師說我寫房思琪下到太深淵的地方,現在還沒有回來。」
「改寫了散文拿給美美看,美美看了,問我下一本小說是要寫這個嗎?我說對。」
「真的好想要偷偷地死掉哦。」
●20174/4 (貼了一篇「你該去看精神科了」的舊文)
●
20174/7(林其實知道只有醫生能救自己)
「我遂悟出世界上唯一永恆的是,每個禮拜掛號等楚楚醫師的門診。」
●20174/12 (再一次提到輕生念頭)
「我會,但上咖啡廳好,有人,不會自殺。那就是我整個生命的事實。就像我突然發明等捷運的訣竅,就是排在別人後面,否則太想跳下去了。」
●2017/4/13 (跟台南女中約定好了,5/26回母校演講)
●2017/4/19 林接受了《閱讀最前線》的採訪。 (臉書再次提到其實在旁人看起來,也覺得林的狀況有點糟糕)。
「那天回家的捷運上,一個褪白牛仔裙及踝的女生出站時,面目淹在黃金色瀏海後,小紙條塞到我手裡。她寫了:奕含,妳很棒的,「房思琪」三個字擦掉了,刻痕留在底下
我極感動,又極感傷,感動是她認出我,想要表示善意感傷是連她也看出我精神狀況不好。她沒說書如何如何,她在鼓勵我,因為確實那時我又在想自殺。」
●2017/4/26 (最後一次臉書貼文,要徵求他最愛的太妍台北演唱會門票)。
隨後《閱讀最前線》寫道:「2017年4月26日接近午夜時,林奕含發了一封信給我們,說明自己後續接下來突然有事要忙,原來希望協助的工作可能無法參與,『影片上架的事情請你們照計畫繼續進行哦!』她在信末這麼寫。」
下面是網民的評論:
1.我認為林不是在寫新書時就打算自殺的,而是一直想自殺,因為林以前就自殺過了。
2.而且出書後甚至已經有了第二本小說的計畫。
3.臉書中其實透露書帶給林的壓力不是沒有,甚至惶惑,在早先因為出版社合作破局,林的老公也感受到了。
4.林確實知道自己狀況不好,而且也安排了住院,也深知只有醫生能救他,3/14號那篇我認為是轉捩點了,林推掉了住院,隨後林多次透露輕生念頭,卻沒住院。
5.林在公開演講有說過這本小說不是要救贖自己或別人,甚至改變不了什麼,只希望大家站在房思琪的鞋子裡,感受他的痛,而且這個痛是真實的,是非人的。
總之我不認為林是要以死諫報復所謂的李國華,純粹是被病給擊倒了。(病的來源正是他所說的,這件事改變了他一生)。
最後希望大家能去理解房思琪們,年輕一代未來會當爸媽的,要當個勇敢的父母,讓自己的小孩願意勇敢地,對著你說出「自己不敢說的話,」因為大家自知這整個社會有著永遠無法根除的「黑勢力」。
曲終人散
2016年9月2日 ·
當初談好的合作破了。
她說我會受不了出版後的壓力。
我很想跟她說,請妳以後不要隨便對別人說,妳什麼都可以告訴我,因為有白癡真的會就這樣相信,比如我。其實她檯面下有什麼更骯髒的理由我都無所謂,但我生平最恨的就是,因病史而謂我不能。
說:「因為妳精神病,所以不能出版。」
這就是歧視,又一次看到歧視可以多麼落落大方,好心,好意,思無邪。
媽媽教我要放下。
我曾經有選擇。
我可以假裝世界上沒有人以強姦小女孩為樂,假裝世界上只有馬卡龍、手沖咖啡和進口文具,但是我選擇立根並在毒瘴汙潦的土壤裡過一生,曾經我也只是整齊齊頭得像綠紋稿紙的秧苗中的一枝,但是我的一生就那樣被改變了。
就像我已經忘記八月十一日是什麼日子,但是那日一早起床就開始癲癇、流眼淚,我不是生來就有癲癇的。可以忘記創傷,可是創傷不會忘了我。
(但我要的不是這個)
(妳懂嗎?)
(我只是希望有人能看到我看到的東西)
但文章還是要寫的,書還是要出的,只是書不會放在書店門口,它也許會被放在書店店員的嘴巴裡,我的書跟我一樣,運氣不好呵。
寫於2016/08/29
2016年9月3日
才華不過是大出版社約妳出來,誇妳一個八年級打過一群四五年級,然後真的談到合約的時候他說了:「絕對會放照片,也一定會講妳高中的事情,」去你爸的才華。
這麼多人說我有才華,多得讓人發夢,但也沒有多到讓人醒不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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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則日記道出了林奕含出書受阻的心情,以及寶瓶出版社退稿對她心理的傷害。我不曉得簽約又毀約有沒有法律責任?但朱亞君對林奕含前後兩次談話,判若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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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亞君2016年7月寫給林奕含的退稿信全文▼
奕含:
我這幾天也陷入了膠著......始終在想著你的書。我想這是我出版工作裡最艱難的一次。
我想跟你說,我暫時無法出版這本小說了。
當然不是文字的問題,你應該知道我喜歡你的創作,也覺得你是一個值得期待的新生代作家。但我的困境是,在這個年代,我無法出版一個匿名寫作的新人,這樣是沒辦法推的,出書印刷很容易,但是要銷售,要讓別人看見,一定要曝光一定要行銷,這些都意味著:我們不可能把你藏起來……就算前面隱藏了,若日後被挖出來呢?你想清楚可以承受嗎?
困境之二是,先不要說外界的,光是你父母這一關,你就過不去。出書與youtube不同,如果你父母不高興,你可以把它拿掉就是,但出版推出去就是出去了。不可能回收的。你能夠承擔這個嗎?不受父母的影響嗎?
困境之三,如果出版後,媒體追著你跑,你能承受嗎?你的身心都建設好了嗎?如果你的情緒尚無法承受,我如何能出版這書,我不就是把人往絕路上帶嗎?之前找妳先生一起來談,其實就是把這些狀況說給兩位聽,我希望你和你最親近的人,可以一起去想這些問題。但我想你們都太年輕,可能都沒有深思。
我理解你很想趕快出版,證明你自己。我也希望可以出版,找到一個新作家是喜悅的。
但出書不能走一步算一步,必須做全盤的考量。說穿了,出版是要理直氣壯的,之前之後全都是承擔承擔承擔。箭出去了,就無法回頭。
以上種種都讓我非常焦慮。也讓我必須把這件事情壓下來,重新作考慮。我很心疼你,也很喜歡你。我年紀大你兩輪,幾乎也都是母親的輩分,正因為如此,我無法不顧及一切的去做。
我希望你可以再沉澱一下。你必須先處理自身的問題。等你夠堅定了,夠強大了,足以去擔起所有的後果。那時候可能才是處理這本小說的時間啊。我才不擔心你老師來找我,也不擔心你父母來找我,那頂多是添點麻煩,小事。我擔心的是你。我不希望你將會怎麼樣,我不要你再回到過去一些痛苦的狀態。如果你怎麼樣了,那才是我無法承受的。這樣的想法,希望你可以理解。
朱亞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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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封信看起來寫得也蠻誠懇的,說的也是實話,但在面談時,根據林奕含的日記記載,說話的內容和說話的語氣,似乎令人很受傷。我不曉得當時有沒有其他人在場,但Ming Autumn Lee Po文是這樣寫的:
報導者張子午沒有查證,身份證要公開,我也OK。我就是奕含朋友美美,不滿朱編輯是他巧言令色,不是他退稿。
我不認為任何人能解釋奕含的死因。將「奕含的死」和「出版小說」連結在一起的人是朱總編自己。
報導者的報導寫的是某出版社,因奕含的精神疾病而將她幼體化的問題,歧視精神病患的問題。朱總編初讀小說想要出版,先說「你趕上四五年級的寫作者」,現實壓力下不能出版了,回絕理由竟是「你精神狀況有問題,我覺得你承受不住,我為你著想」,因病史而謂奕含不能。我在意的是這個。此外,我清楚知道奕含也非常在意這件事。
他在第一次接受報導者採訪時就已經提過了,擔心遊擊文化受害,才不甘心地撤下那段報導。
至於朱總編承受不了事件遭討論的壓力,起輕生念頭,我無話可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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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亞君對報導的澄清▼
1.「出版社以市場現實為由,堅持必定要提到以前在校的優異表現、學測成績、外在條件。」
2. 「出版社看重的是她的家世背景美貌。」這不是事實。寶瓶這麼多年,出版了許多的新作家,不管是六年級、七年級的作家,幾乎第一本書都是沒沒無聞的作者,從甘耀明、高翊峰、到後來的羅毓嘉、朱宥勳、陳柏青、崔舜華、廖梅璇,哪一個是看重他們家世背景美貌而出書?
3.「總編甚至要求直接跟她的主治醫師通話,以確認目前狀況能否面對。」我曾提過跟她先生碰個面,後來也真的見面了(請見下方信件)。我曾經提到跟他主治醫師通個話,後來我又回覆,我「不需要知道細節,我只是要知道他不反對這件事」。因為我想知道這麼敏感的話題,萬一到時讀者肉搜,讓她痛苦了,她身邊是否能夠有一個可以承接她情緒的人?
奕含而後提到,讓她的主治醫師和我通話,讓我安心可以出版,我說不必,我只是想知道她的狀況已經復原到可以接受那些流言蜚語。
4.「總編最後以『成人』的姿態扳起臉孔,告訴她現實世界的規則。」是。奕含跟我說,她可以匿名,或者對外一律宣稱這「這是她朋友的故事」。我很嚴肅的跟她說事情不是單方面你這樣說,別人就會信。出版之後,你免不了面對記者、讀者各方面沸沸揚揚的聯想揣測隱射。我問她:你可以承受嗎?
5. 「總編對其精神狀況的憂慮,只是這個對精神疾病僅存有陌生、扁平想像的社會,另一個屢見不鮮的歧視與排除。」錯。我今年五月才出版了廖梅璇的《當我參加她外公的追思禮拜》,這正是一個同志+憂鬱症者寫的散文。而之前我出版過古嘉的《十三樓的窗口》,寫她在萬芳醫院13樓精神科病房裡療養躁鬱症的故事,我出版過陳潔皓《不再沉默》,寫他創傷之後陷入憂鬱的過程。
那些不同,在於出版不只是印刷的工作,而是「人」。在我面前是活生生的生命,我可以感受他的不安、躁動,我可以感受他每一絲情緒,我得承擔後面所有發生狀況時她是否會墜落。也許我會錯,但我怎麼跟你說明,當我和一個人坐在咖啡廳談話,我突然有種感覺,如果這裡不是一樓,也許某一刻她就會跑出去跳下去?
出一本書算甚麼,如果成真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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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奕含自縊身亡,而朱總編跳樓未成,幸好這事件鬧過了之後,往者已矣,生者希望保重,我實在不忍心看到再有人受到傷害,更不希望有人再被撻伐。不過這件事彰顯出出版界的老問題,我總覺得背後似乎有人在監控,朱總編初讀林奕含的小說時,讚賞地說:「你趕上四五年級的寫作者。」然後讀了她的小說後,萌起退稿之意說:「你有精神疾病,承受不了,」到底她承受不了什麼?她承受不了讀者的酸言酸語,又說過不了她爸媽這一關,她問過她爸媽嗎?沒有,朱總編的顧慮太過了。
從林奕含的日記可以看出,她母親是希望她能出書,被寶瓶出版社退稿,對她「要放下」,這是安慰她的話,不是叫她不要出書,所以朱總編的說詞只是藉口而已。
再看另外有一位自詡每次徵文比賽總會得獎的作家,PO文勸林奕含說:「投稿要慎選主題,以林奕含的文筆來說,得獎應該不成問題。」我看到這篇文章,林奕含已經去世了,不曉得林奕含有沒有看到,不過PTT的網民卻看不下去,是有微詞。林奕含曾經引用荷塔穆勒的話說:「是主題選上我,不是我去選主題。」所以林奕含看到了那篇文章,大概也不會改變她想說的話。
林奕含小時候參加過學校的作文比賽,看到別人得獎,心裡很酸,站在學校公布欄前看前三名影印稿紙,腳釘在磨石子地上,心裡想:「為屈原哭。她說謊。大家喜歡說謊的文章。」
所以她寫文章是寫她的親身經歷,是寫她真切的感受,她寫《初戀》和她寫《房思琪的初戀樂園》都沒有撒謊,南檢怎麼會判定前者比後者真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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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2月7日
寫這書的途中固然是孤獨的,我從未得過文學獎、或在報章雜誌上露出,寫小說也絕非必要之事。每天抱著電腦上咖啡館,那只能算是一種慾望吧。後來投稿等出版社電話那真是痛苦的,像個等待玫瑰花莖纖細的維管束斜面卻只等到了蚊卵的花瓶。本來有個大出版社要這稿子,輾轉又不要了,我又回顧游擊。
小安問我,我老實跟她說,覺得可能還是有大出版社要。小安回了一句話,那話我直到現在才明白,她說:「從買書、閱讀,到真的理解,其實是很遠的事情。」後來開始合作,B說我每次跟小安聊天的神采,根本是熱戀,她像扒開word檔的行與行,我原本不確定是否擁有的所謂靈魂或才華的什麼東西被她摸了一把,遂真的存在了。
我非常喜歡逛書店,大型連鎖書店、獨立書店、舊書店、複合式書店,我總買到向B借錢,一面說:「買書不是花錢。」買完書,坐下來共一杯飲料的時候,我會覺得我們倆住在珍珠奶茶之海的冰塊群島上。
後來恩霖跟我說:「最當初找出版社的時候,聽到那大出版社要妳的稿子,我們都替妳高興,只有小安很生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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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這個社會還是有人識貨,當然朱總編也是識貨,只是怕得罪某些人,光「溫良恭儉讓』這句話就讓她背後老闆跳腳,但我不敢說這本小說真的「真金不怕火煉」,畢竟小說是印在紙上,火一燒,就灰灰煙滅。小安算是救火隊員,及時滅火,功勞不小,不然讀者就看不到《房思琪的初戀樂園》這本書了。
我把書買來,翻開書首先看到駱以軍的推薦,他是這樣說的,
這是個恐怖,耽美,像轉動八音盒那樣各部位小齒鍵,又像無數玫瑰從裂縫伸出,綻放的故事。很像納博可夫和安潔拉.卡特的混生女兒。在一棟高雄豪廈裏,作者可以寫出下妻物語那樣的洛可可洋娃娃少女,迷霧森林的純潔儀式,但其實是將強姦這件事在時光中慢速地展演。那個強姦成了少女在現代古堡裏的鬼故事,她們出不去,從性,從詩意的僞造,從像花瓣枯萎的青春,從愛的未來積木,正常的日光下的那個「好女孩」,原本可以通往未來的時間感,都被姦汙。但她寫的那些少女,又那麽地美。
這真是一本懂得「緩慢的,充滿翳影的光焰,駭麗的瘋狂」的小說。
看完了這篇短文,我就直接看小說的文本。不久便聽到林奕含自殺身亡的消息,接著媒體充滿性侵的議論。我對性侵的問題很少關注,看看人家的評論覺得有道理,便把人家寫的文章留下來以後再看。然而令我最震撼的是林奕含的日記解密,我把我能看到林奕含的日記,一而再,再而三地閱讀,看到下面一則日記,我幾乎要跳出來罵人。她所敬仰的,又渴望能夠跟他對話的作家,怎麼可以用這種態度對待一位新進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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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7日 · Taipei台北市
台北市書展新書發表會那日,剛巧在表格上看到駱以軍和童偉格、連明偉中午有座談,座談後有簽書,遂決意去堵駱以軍,鬼鬼祟祟謙讓成隊伍的尾巴,如鹽入水、水入沙,人散了,我開始結巴,像我吃了太多的語言,終於講出口:我是《房思琪的初戀樂園》的作者。
妳是作者?
是。
駱以軍從座位上彈起來,像那種不知道自己記憶力超強的枕頭,他的食指和雙眼虛線延長了可以直指我的鼻頭:「妳很變態!」轉過去看著童偉格說,「她很變態!」看向B「她真的很變態!」
其實我只是無論如何要當面謝謝駱老師,知道老師忙,跟小安邀推薦的時候都覺得無賴,拿到推薦語的時候,那真的像得到了「迷你駱以軍文學獎」一樣。問小安我變態嗎?他們說那應該是妳厲害的意思。但我突然覺得,就算是字面上的意思,我也很樂意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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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我非常訝異的是,一位林奕含心目中最為敬仰的大作家,竟然當面說她「變態」,羞辱人羞辱到這種程度,這跟朱總編說她有精神疾病,承受不了出書的壓力,如出一轍。
文壇上充斥這種屠夫,難怪林奕含會說出「房思琪式的屠殺」是世界上最大規模的屠殺,也是世界上最殘忍的屠殺。
我不解的是,為什麼很多名作家都是兩面人,或者如林奕含說的套中人,說話,做事,前後不一,出事了,還想盡辦法替自己辯護。
這齣戲演完了,我也該放下筆了。
閉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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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瑋贏。
2017年5月11日 ·
駱以軍與林奕含
很顯然地,林奕含這種美女總是喜歡中文系的老男人。長得醜,長得像馬英九,都沒差,她就是喜歡有文學內涵,而且會描述愛家,愛小孩的這種人。
陳國星,他喜歡說愛老婆,愛女兒。
駱以軍我看過幾篇愛家人的文章。
林奕含真的很容易被愛家的男人吸引,她的戀父情結其實很明顯。
話說林奕含出書前,跟駱以軍要到了推薦序之類的,後來跑去參加簽書會,還故意排到最後面,期待跟駱以軍講話。
林奕含認為這是得到「駱以軍文學獎」的殊榮!
她鼓起勇氣去見他,就跟那天她寫好作文,拿去給老師批改一樣,她完全沒有想到老師接下來是把老二塞進她的嘴裡。
她也完全沒有想到,駱以軍聽到她就是「房思琪的初戀樂園」的作家本人的時候,駱以軍整個人跳了起來。
駱以軍大喊:你真的很變態。
然後駱以軍又對隔壁的另外一個作家說:她真的很變態。
然後又對另外一個作家說:真是個變態。
(就這樣?駱以軍你能講的話就是三個變態?)
林奕含口中的老師,都很可怕啊!她只好問他的朋友,這變態到底是什麼意思?
他朋友說大概是很厲害的意思吧!
她說就算是原本那個意思也可以的。
再一次,林奕含又在錯愕慌張下,張大著嘴不知如何是好,只差沒有說,對不起,駱以軍老師。
後記
我繼續讀林奕含的臉書,發現她對於二月十二號的書展是充滿期待的,那時候是她的新書發表會,還會有一大堆作家出席,如今她不只是天天逛誠品的讀者了,她也是眾多作家之一喔!
小女孩讀了一輩子誠品架上的書,如今她的書也在上面販售喔!
我發現在那個時候,她跟他的先生感情還不錯。她會說我現在是幸福,但還不是很幸福。
她會心中默念一到一百等待他先生下班回家。
這本書裡提到的B,就是她先生。
結婚後一月的時間,感情好,沒有分居。在林奕含的生命中,並沒有任何大事發生啊!只有一件事,就是她又被她所喜歡,她信任的老師(駱以軍)當眾羞辱,她本來就是不斷自殺,不斷進精神病院的多重精神病患,我真的不知道駱以軍在簽名會上這樣對她三次大喊,妳是個變態,還左顧右盼的宣布,她真的很變態,這到底是哪一招?
社會上每一個有名氣的中年男人不是瘋子就是禽獸啊!我真不懂妳這小女生一直一直毫無防備的靠過去到底在期待什麼?
這事發生之後,林奕含的人格分裂裡面的怪獸人格終於被喚醒了!駱以軍沒有大喊林奕含的名字,讓她清醒過來,駱以軍用連續三個變態,招喚出林奕含人格分裂患者最後的毀滅人格---變態!
之後,林奕含的生命就完全不認識B一樣,臉書中沒有出現,生活上也分居,二月見面,四月就自殺了。
(臉書上,二月之後出現的是一個女同志。人格分裂之後,他先生就完全沒有出現在臉書上了。)
完結篇
整個林奕含事件最引起爭論的是陳國星什麼時候第一次跟林奕含發生性關係。我從林奕含的日記推斷應該是十七歲由高二升高三暑假,但南檢硬卻硬掰,說那天颱風不可能約會,既然沒不能約會,就不會有性交的情事。往後幾個月林奕含終於高中畢業也滿十八歲,他幾通電話,就把剛考上北醫醫學系才入學兩個禮拜的新生,叫來小公寓同居,放棄學業,任他用「老師愛你」的方式發洩獸慾,老師快手快腳爬到她身上,伸進她的裙子,一摸,馬上樂呵呵地說:「我就知道妳騙我,妳不是才剛剛過生理期嗎?」「對不起,老師,我今天真的累了。」老師開始喀喀折著手指。也沒有去沖澡,聞起來像動物園一樣。他開始脫她的衣服,她很詫異,從不是她先脫。老師胡渣好多,跟皺紋相互文,就像一種荊棘迷宮。她開始照往常那樣在腦子裏造句子。突然,句子的生產線在尖叫,原本互相咬合的輪軸開始用利齒撕裂彼此,輸送帶斷了,流出黑血。老師手上的東西是童軍繩嗎?「把腿打開。」「不要。」「不要逼我打妳。」老師又沒有脫衣服,「我爲什麽要打開?」老師深深地吸了一口氣,佩服自己的耐性。溫良恭儉讓。好險以前陸戰隊學過,這裏打單結,那裏打平結。她的手腳像溺水。「不要,不要!」該露的要露出來。這裏再打一個八字結,那裏再打一個雙套結。她的手腕腳踝被繩子磨腫。「不要!不要!不要!不要!」沒錯,像螃蟹一樣。不能固定脖子,死了就真的不好玩了。
這種神乎其技的誘姦才能,大部分的網民都覺得不可思議,若不是有姦在先,哪有可能,在「極短的時間內,馬上釣到大魚?然而陳國星卻對南檢說,在這之前他們沒有交往,就在她剛滿十八歲的時候,才發生了性關係,真是神機妙算!
陳國星聘請的律師把兩人的交往定調為「師生戀」,這樣一來,南檢襄閱主任只能往這個方向偵辦,想盡辦法為陳國星除罪,花了113天偵訊了林奕含閨密世世、采、美美,還有精神科醫生、富二代,並且讀遍了林奕含寫的小說及發表過的文章,其認真的程度,「堪比唸書時,應付考試還要辛苦,」結果他的判決文是這樣寫的。
本案有無其他被害人:
自本署分案調查迄今,均無其他被害人親自或以書面、電話等方式,直接或間接至本署告訴或告發陳國星涉有妨害性自主罪嫌,又經調取陳國星最新之刑案資料查註紀錄表並函詢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及臺南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均未見有其他被害人就陳國星所涉犯行之報案紀錄。
證據部分:
(一) 陳國星部分:提出林女照片1張、林女98年8月31日臺大醫院神經部藥袋影本共4張,林女不詳日期所書之張懸「關於我愛你」部分歌詞1紙。陳國星所書絕情書(草稿)1張、遠傳電信電話於97年1月至98年12月之每月電信費帳單等資料。
(二) 林女家屬部分:提出陳興國文98年學測榜單資料1份、Disp及Ptt BBS網頁資料共5張、林女部落格網誌等全部文章及稱為:「在好久好久以前」、「石頭之愛」之文章2篇、家屬自行整理之時序表1份及遠傳電信電話於97年1月至98年12月之每月電信費帳單資料1份。至於林女生前所遺留之個人日記、手札文件與電腦等相關資料,經承辦檢察官多次請求家屬提供,家屬均表示無法提供。另臺北地檢署檢察官亦於今年5月2日相驗案件調查時,派警與林女之父親聯繫,林父即向警表示家屬不願究責,並表明請檢警毋再打擾家屬,且表示無意願讓警員進入林女陳屍處進行相關日記、電腦紀錄及其他文書等有關性侵害資料之蒐證。
(三) 檢察官依職權調閱、扣押部分:陳國星行動電話、林
女之全部相驗案卷、與本案相關醫療紀錄(92年起至106年止之健保申報紀錄、97年12月間起臺大醫院神經科門診、 遠東聯合診所、國立成功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奇美醫療財團法人奇美醫院等醫療院所之門診及及住院紀錄與就醫紀錄明細)、財團法人華人心理治療研究發展基金會心理諮商摘要報告、現代婦女基金會法律諮詢紀錄表、Disp BBS網站有關註冊帳號「ooutputt(小杯)」等申登人與IP紀錄、微軟公司電子郵件信箱申請紀錄、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IP紀錄等。
(四) 其他證人提供之證據部分:證人所提供之林女於98 年底、99年初完成之「初戀」、「死情書」等小說作品、 林女寄送予現代婦女基金會社工之電子郵件(含新聞記者會說明稿)、傳送予友人之LINE訊息紀錄與部落 格文章、林女手札1本。
(五) 分析比對之資料:林女全部病歷紀錄、雙方通聯紀錄、
林女於痞客邦等部落格及臉書、LINE等文字紀錄、小說、訪談紀錄、林女之手札。
(六)傳訊情形:本案共計傳訊被告3次、傳訊證人共34人 次(含醫師4人、高中老師2人、高中同班同學4人、 補習班同學2人、大學好友1人、同心補習班負責人與 行政人員共2人、閨蜜2人、諮商心理師1人、基金會
律師與社工共2人、作家好友1人、陳國星妻1人、林 女父親友人1人、林女前男友1人、林女父母與夫共3 人)。
令人不滿的是南檢 曲解師生的關係,說什麼老師掌握有打分數的權力才算老師,捕習班的老師沒有打分數的權力,那就不算是老師了嗎?春秋時代孔子也開捕班的老師,那麼他教出來的徒子徒孫,就不應該尊稱孔子大聖至尊先師了。師生關係被這位詮釋學大師一解釋,我們小時候所受的教育灌輸給我們所謂的尊師重道,一下子完全錯亂了。又判決陳國星不起訴處分,他又不是法官,有權這樣做嗎?很難服眾,而高檢居然也判定維持原判,甚至不得再提告,整個案件算是塵埃落定。
我們再回過頭來看判決文:
(三) 至陳國星與林女為第一次性交行為之可能時點,參諸陳國星稱其與林女是自98年8月間開始約會,而於98年9、10月間為性交行為外,再對照陳國星與林女間確係於98年8月間起有開始密集通聯之情形,另佐以林女於部落格文章內所提及之「8月11日」之日期,及證人林女之父母、A4、A5、A6、A8等人所述有關知悉林女與陳國星交往之時間,當認雙方發生第一次性交行為之時間,應以98年8月間為最有可能之時點,而斯時林女業早已結束同心補習班之補習,與陳國星間已無所謂師生關係,且本案復查無其他證據足以認定陳國星曾在林女於臺南同心補習班補習期間,與林女為性交行為,是據上開說明,自難遽認陳國星涉有刑法第228條之罪名。
三、關於陳國星涉及刑法第221條強制性交、第226條第2項強制性交致被害人羞忿自殺罪嫌部分:
(一) 本案林女於97、98年間,查無因遭性侵害而前往醫院進行驗傷採證之紀錄,是本案無從如同其他性侵害案件,有社工人員、醫師及心理師等專業人士協助被害人與家屬,而得參酌相關輔導個案經過之直接觀察及以個人實際經驗為基礎所為之書面或言詞陳述。另參酌林女於106年4月26日所寫遺書,內容主要係與親友道歉訣別,並未提及任何有關其曾遭性侵害之內容,而經訊問林女死亡前1、2日曾分別與林女以臉書傳訊聯絡及見面之大學好友A12與作家好友A13等2人,其中證人A13並未表示林姓女子有何異常舉措,而證人A12則稱林姓女子罹有精神疾患,經常想要自殺,當日即向其表示想自殺等語,是即難認林女之自殺與曾遭性侵害有關。
照理說,網民沒有必要再說東說西,刺激受害人的家人。沒想到,最近PTT的酸民又開始喊打,請看下面標題:
還有人記得林奕含的嗎?
林奕含是不是被大家忘記了?
如何看待林奕含自殺事件?
台女亂告人,林奕含是元兇?
林奕含父母才是整起事件的黑幕兇手?
剛剛在林奕含臉書看到父母被封口。
這些網民很狠毒,不曉得受誰指使,又開始吹號打鼓,開始進攻,到底是何居心?令人看了非常心寒。
陳星有啥弊案 快點去打!
但是林奕含案跟弊案無關! 證人都傳一堆了,就是無法證明陳星有性侵啊!
再者,假設陳星是個壞人。好,那.......以陳國星的財力 及他跟黨國的良好關係(疑似),他要玩女人,有需要用性侵嗎?
簡單講,林奕含就是一個恐怖情人,愛不到對方, 就寧為玉碎 不為瓦全!靠寫故事+自殺,把對方整個毀掉。
司法是無罪推定,不管是黨國司法 還是有人權的司法,現在都遵守這個概念!
然而這個案子 沒有證據證明陳國星有加害,你還能說 【可能是唯一證人的受害者已經離世】這種笑話嗎?
自殺者的話 就是可以相信?人之將死 其言也善?這根本是沒有根據的笑話!
知不知道蘇建和冤案、徐自強冤案?栽贓的犯人都是犯了會被判死刑的罪?
我看林奕含才是加害人吧!
這些網民,在林奕含生前,罵她豬母,罵她小三。在他死後又增加了一個封號恐怖情人。並且顛倒是非,林奕含是受害人,反而變成加害人。那些維護林奕含的人更無辜,變成了栽贓的犯人。因為陳國星財力雄厚,黨國關係良好,犯了道德錯誤,小事一樁,所以站在陳國星那邊的人,最恨林奕含寫書暴露狼師的醜陋面貌,還以自殺身亡控訴狼師的暴行,害得補教界的馬英九身敗名裂。
其實林奕含對PTT的網民早就深惡痛絕,我在這裡錄下幾篇相關的日記,便可以看出這些攻擊她的網民對她傷害有多深。
下面是林奕含所寫的幾則日記。
2016年9月2日
我恨透了批踢踢上那張沒有四肢要如何與女性做愛的圖片。
我記得我有一年發神經病到巔峰(批踢踢上是這麼稱呼精神病的),半玩笑半絕望地跟我的醫生說:我好想要一本身心障礙手冊,而我的醫生用他特有的老實官腔回答我:如果妳真的要我可以幫妳辦,但是妳會發現,在台灣殘障手冊除了停車之外並不會給妳任何好處。
2016年9月20日 ·
一則一則看底下的留言,或是每次每次看到批踢踢對類似新聞的反應,我真的沒辦法相信「每個人的言論都是需要被尊重的」,我沒辦法「不同意你但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利」。我只想叫他們閉嘴、閉嘴、閉嘴、閉上嘴安靜想想自己在說什麼?
2016年12月25日 ·
關於外表,最疙瘩的是一次高中同學會,臨散場了大家結伴拍照。我搭上高中時要好的女生,也許因為我生病自閉,畢業後我們幾乎斷了,相機拿出來的時候她別開臉,說不要。等下(後來)又被放上批踢踢,我才想起之前被放上八卦版,有鄉民考古出高中照片,其中有跟她的合照。
她是豐潤女生,鄉民說了難聽話。又想到我們高中時喜歡共一杯飲料,那時我們認識的咖啡因只有手搖飲料店紅茶精裡的咖啡因。
她別開臉,我心想她永遠不會再向我轉頭。
我心想:他們在殺生了。
今天耶誕節,耶穌說的:「他們所做的,他們不知道。」
事實上,林奕含得病之後,閨密都紛紛離她而去,日記中記載:有一次高中同學會,臨散場了大家結伴拍照。她搭上高中時要好的女生,相機拿出來的時候那位高中時要好的女生就把臉別開。從此再也沒有轉向她。
另外2010年,她鼻孔插管,世世來看她說: “Betty, how could you do this? You are my best
friend!”
後來兩年沒同她說話,當然她們兩人也不再是最好的了。
林奕含有時會很喪氣,心想,美美,甚至B,如果認識從前的她,一定也不會歡喜他。
喪氣,即是死亡的氣息。忒大的一個世界,沒有人能夠有閒幫妳往此岸拉一把。
她在這種情況下,她勉強去醫院騙一個床位,口鼻毛孔在消毒水味道的毯子裡安全得如此窩囊,安全到心死。
「出院以後繼續一個人跟從這個殘障的季節,時間一跛一跛地走,妳拿著它的斷肢,左手拿時針,右手提分針,像個雙刀的武士,妳知道生活不是戰鬥,生活就是生跟活,如此困難。」
最後她在絕望的掙扎中,選擇了彼岸。(佛家語)
林奕含自殺身亡,世世並未發表片言隻字表示哀悼,反而拿出《初戀》替陳國星脫罪,還聲稱林奕含跟陳國星交往是在熱戀,林奕含很愛陳國星。
首先我質疑《初戀》是否真的出於林奕含之手?其次世世早就跟林奕含鬧翻,我不相信她的證詞有什麼好採信的?
在PTT有一個自稱世世的網民說:
(林奕含)的生命對一些人來說是很重要的記憶,並不是不能審思,但可以再周詳一點。如果失去一個人,真能提醒社會「每件慘劇背後都不是只有單一加害者這麼簡單」,那至少也就沒有浪費他的書了(雖然她生前不期待社會會因為一本書而改變),兇手就是他爸媽了。
這種言論是惡意攻擊,並不像在對死去的好友說話,她指出,每件慘劇背後都不是只有單一加害者這麼簡單,茅頭卻指向林奕含父母是兇手,她為什麼不說那些罵林奕含的網民也是兇手,甚至包括世世她本人?
那時候說好大學一起離家的。我們是國中死 黨,從13歲就是最好的朋友,直到決裂,即便如此還是撐下來盡量提供檢調資料了,我是不覺得大家把焦點轉到證人身上有什麼用,但很希望真的關注此事的人都靜下來想全面一點。
奕含非常孝順(有時候覺得是孝順害了他)。以前他每次吞藥,以為自己撐不住了,也會交代我跟他爸媽說對不起她不想活了。
關於案情的細節現在不能提供,再等等檢調吧,他們認真在辦了。
另一則茅頭也指向林奕含父母的指控說,他們放話,帶風向,企圖左右偵辦方向。
他們帶風向失敗,嘴巴說要真相,卻又不肯提供書信日記給南檢調查,所有說法都被打臉,更被查出第一次自殺是跟他們吵架後,情緒受刺激吞藥。林醫師夫婦現在在想什麼?
其實這想想 也很簡單,林在自己公開的網誌上都寫父母會罵他髒話,讓他在家裡壓力過大 曾經上吊自殺了。公開的都敢寫成這樣了,自己私密的日記,裡面如果寫到什麼林父母更誇張的作為,一點都不令人意外吧?
台大精神科病例也詳細描述了,林會住進精神科不是因為被性侵,也不是因為師生戀,是因為師生戀被家人直接斬斷,加上想從醫學院休學去當作家被家人斬斷,這兩件事因素下才服藥自殺被送醫救回。其實林父母不交出證據才是合理聰明的,端看這次南檢把案情講的滿詳細的,若林的日記電腦甚至遺書裡面這些父母逼死林的證據一曝光,連現在還在崩潰的鐵粉騎士團應該都會轉方向,現在的風向是很多騎士團不相信南檢的調查,林父母還是可以安穩過日子。如果當初林父母配合檢方調查交出證據現在風向應該就變成全部砲轟林父母了,所以這案子最聰明的還是林父母,最衰的活人是陳星女兒,最衰的死人是林,死了還要被父母利用鞭屍
真是夠了。
寫這篇文章的人竟然在偵查不公開的情況下,可以得知林奕含在臺大精神科的病歷,不禁令人想起是否有洩密之嫌。而且非常奇怪,這篇文章也想栽贓,非將林奕含父母置於死地,不肯罷休。
王定宇在三立《新台灣加油》中透露,林奕含的父親帶著哽咽的聲音接他電話,說:「我是一個很有勇氣的人,不對的事我可以講出來,但請你原諒我,我還要保護我活著的家人」。
林奕含的女父親也對王定宇提及,早已知道女兒受害的事情,也知道女兒作品影射受害情節,更知道這個「惡人」的身分,但礙於對方勢力太大,即使他知道受害者不只一個,更不想讓別人的女兒跟他的女兒一樣,仍無能為力,只能無奈封口。
所以陳國星第一次跟林奕含發生性關係是在什麼情況下發生的。林奕含說得很清楚,她是「被」而不是「跟」老師上床,但她父母不聽她說完故事,罵她,拘禁她,所以她決心不會說出真實的故事,不過她在訪談中卻用「誘姦+暴力+愛」代替強暴。她又說:
當我們說出父權強暴女權、體制強暴知識,是很輕鬆的,太習慣講這句話,他們不知道「強暴」這個詞的重量,他們不知道有人聽到這個詞就會昏厥,痛苦不已、不舒服到耳聾半天,這是很危險的。我覺得沒有受暴經驗的人,或許能,可是你要作者我,或是思琪,說出「我小時候愛上強暴我的老師」,那是非常非常困難的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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